黎川县物价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
2、负责非常时期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增强政府以经济手段调控物价的能力。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发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进行年度审验;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
4、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
5、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调(定)价成本认证,以及应税物品、贷款抵押品、拍卖物品的价格评估。
6、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负责推行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发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进行年度审验。
2、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
3、价格评估、认证、鉴证。
4、受理价费投诉。
5、进行调定价前的成本监审。
三、服务对象:
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行业和部门、价格认证的委托单位和个人、价费投诉人。
四、服务承诺:
1、收费管理服务承诺:《收费许可证》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收费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名或变动收费项目、标准的申请,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2、价格管理服务承诺:对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调、定价,需要制定价格的,及时作出决定,需要举行听证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组织听证的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举行听证会。
3、价格监督检查服务承诺:按法定程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加强服务与督导,及时受理价格举报,属职责范围内的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查结反馈完毕。
4、价格认证服务承诺:价格认证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受理委托之日起15日内出具鉴证结论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委托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5、依法行政、注重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负责人:唐建辉
办公电话:0794-7500731
手机号码:13807943170
从政格言:执法以公为本,勤政以廉为先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单月琴
联系电话:0794-7522845 1397947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