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7/2013-00386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3-01-16 15:26:10
黎川县工信委办公用用品管理制度
为发挥工信委在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委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为节约能源资源、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及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三)、办公用品管理与控制由办公室部负责。
二、办公用品分类
(一)、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电脑、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等。
(二)、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各股室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办公室。
(二)、办公室根据相关制度,对各股室提报的办公用品的进行统一采购。
四、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一)、办公用品领取以各科室为单位,各科室在当月5日前,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办公室统一领取。
(二)、消耗性办公用品领用(圆珠笔、中性笔、本子、圆珠笔芯、中性笔芯、白板笔、油性笔、固体胶等),采取以旧换新形式,即申请领取时除需出具《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之外,还需出示已使用过的办公用品,并交予办公室回收(除笔记本外)。
(三)、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各股室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五、办公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一)、各类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节约能源,打印或复印资料时,如不重要的资料纸可使用循环纸;回形针、大头针不得随意丢弃;圆珠笔、签字笔等应更换笔芯使用
(二)、办公用品在日常使用中,如有发现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安排维修(主要指耐用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