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黎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黎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黎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
消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抚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抚编发〔2013〕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编制,确保完成我县消化超编人员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新一届中央编委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员余缺调剂与优化队伍结构相结合。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需要以及人员编制状况,进行余缺调剂,人员调配交流,在积极消化超编的同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坚持严把入口与敞开出口相结合。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人控编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把住入口;鼓励机关干部提前退休、归队分流。
3、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实施相结合。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既要利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又要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必须统筹安排,稳步实施,逐年落实,有步骤、有计划地按期完成消化任务。
4、坚持执行政策与稳妥推进相结合。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政策性强,时限性强,敏感度高,既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期完成任务,又要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推进、有效落实。
三、目标任务
我县消化解决行政超编人员面临的形势:2013年,黎川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核编制2129个,其中:行政402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460人;事业编制1727个,实有事业编制人员1454人。
乡镇共核行政编制370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83人;事业编制425个,实有事业编制人员384人。
市编办抚编办发[2013]20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县要在2016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任务,根据2013年10月的实有人员统计数据,我县目前县级机关行政编制总数超编58名,其他类编制总数虽然未超编,但仍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超编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县直行政单位超编人员58名分五年消化完成,2014年消化17人,2015年消化17人,2016年消化24人,直至消化完成。
四、方法措施
(一)利用自然减员消化一部分
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按程序审批退休,自然减员腾编。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全部用来消化超编人员。
(二)鼓励干部提前退休。各地各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对因自然减员出现的编制,应用于消化超编人员。认真研究探索鼓励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鼓励工龄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龄满20年的机关干部提前退休,退休程序为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批退休,合理消化超编人员。
(三)利用干部人事调配消化一部分
一是利用组织调配干部的手段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运用组织调配手段,加大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一部分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力度。
二是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一方面要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单位再调入工作人员,从源头控制再产生新的超编人员,减轻消化难度。另一个方面,对超编单位人员进行有计划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一般干部调配上,人员原则上尽量从超编单位向空编单位流动,逐步使机关事业单位各单位工作人员配备控制在“三定”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以在达到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目的。
(四)运用机构编制调整消化一部分
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而言,可以对考虑将其超编人员划转,在划转中以公务员登记为依据,对不符合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条件的划转到其他相关事业单位。对其他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可以逐步向其他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划调。
(五)强化对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人控编审核审批等制度,杜绝新的超编发生。强化财政制约监督机制,从现在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产生新增的超编人员,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一律不予办理进编手续,县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人员经费及办理工资划转手续。今后,超编单位“只出不进”,促使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编制之内;满编单位“先出后进”,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所需人员优先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中考核、择优选调。除在空编范围内接受军转干部、选调生等政策性安置外,全县党政群机关原则上不再新增人员,防止出现新的超编。
(六)提高认识,严肃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提高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认识,充分了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严格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坚决杜绝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现象的发生。将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单位负责人年底的绩效考核范围内。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纪检、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超编人员分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消化超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2、提高思想认识。消化超编人员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策界限,严格掌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充分认识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3、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规定,既要鼓励超编人员主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主动落实政策规定,按期完成消化任务,又要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确保这项工作稳妥推进、有效落实。
4、严守工作纪律。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政策性严,时限性强,敏感度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利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