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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2-25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华山垦殖场,德胜企业集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明建设,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于4月份举办“全县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大赛”。为使大赛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式更加灵活多样,特在全县开展廉政书画、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摄影、廉政楹联创作、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等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廉政书画、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摄影、廉政楹联创作、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比赛。
二、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0日。
三、参赛作者
除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参赛作者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其余参赛项目作者不限。
四、征稿数量
1、各乡(镇、场)纪委:至少选送作品5件,其中美术作品1、书法作品1、廉政公益广告作品1件,廉政摄影作品或廉政楹联1件,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作品1件。
2、工业园区:至少选送3件,其中美术作品或书法作品1件,廉政公益广告或廉政摄影作品1件,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作品1件。
3、县直单位:至少要选送作品3件,其中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作品1件,其余体裁作品任选2件。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廉政古诗词,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宣,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草书、篆书作品要附释文。
2、绘画作品:主要以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古今廉吏、先进典型人物,或松、柏、梅、兰、竹、菊、荷等被文人墨客形式明、传统明的植物,或清新高雅、寓意深远的风景,能给人带来启迪和教育的作品为题材,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宣,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
3、公益广告作品:可以是图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但一定要突出教育性、警示性,公益广告图片作品不小于两尺,广播电视作品不超过40秒。
4、摄影作品:可以是人物、风景、纪实、小品等多种题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内容应突出“扬风清气正、建幸福抚州”主题,积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的享受。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照片,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等。
5、廉政楹联:要求内容健康、富有文学性和教育意义,能较好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提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贪赃枉法和不正之风等,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6、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稿件应为领导干部本人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廉政书籍和勤廉先进典型事迹,阅读典型警示案例、贪官忏悔等体会、心得和思考,字数在1500字左右。
五、相关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作者进行创作,并挑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比赛。选送的作品中,领导、专业艺术家、党政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的作品要有一定比例,要保证科级领导干部的作品1-2件。
2、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获奖作品一律不退;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参赛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一经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主办单位将对优秀参赛作品进行表彰,并择优选送市纪委将举办的“首届廉政文明艺术节”参赛或参展,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作者提交作品参赛和参展,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规定。
4、本次比赛规模大、层次高、要求严。各单位要精益求精,坚持作品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创作活动的指导,努力实现选送作品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完美统一,争取更多优秀作品入选市级参赛和参展。
5、各单位参赛作者请将参赛作品送交县纪委605室,由县纪委于4月25日前,统一评选并选送市纪委参赛或参展。联系电话:7566785,联系人:欧应根、胡众,邮箱:lcjwxjs2008@163.com
六、评奖与展览
主办单位将从征集到的参赛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65件,进行装裱并送市纪委参赛或参展,并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分别颁发一定的奖金,对提供作品质量高、组织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颁发组织奖。
市纪委首届“廉政文明艺术节”展览预定今年5月在抚州市“清风苑”廉政教育中心举行,届时将组织获奖和获展作品作者观看展览。
 
                             中共黎川县纪委

 

来源: 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