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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25/2013-00277

    发文机关: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3-05-22 09:52:06

关于《潭溪乡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办法》和《潭溪乡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5- 22 09: 52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村计生专干“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强化对村计生专干的管理,督促村计生专干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调动村计生专干工作积极性,经党政班子会研究特制订《潭溪乡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村专干主要工作职责,重点考核村级专干的工作业绩,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年度评分的方法,考核扣分和经济处罚并行。

三、考核细则

1、基本情况掌握(10分)

(1)对本村计生工作的熟悉情况(5分)

A、总人口(0.5分);B、已婚育龄妇女人数(0.5分);C、孕环检人数(0.5分);D、流动人口数(0.5分);E、怀孕人员名单(0.5分);F、期内出生名单(0.5分);G、应落实手术名单和已落实手术名单(0.5分);H、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名单(0.5分);I、奖、特扶、长效节育奖励人员名单(0.5分);J、政策外出生人员名单(0.5分);

(2)政策知晓(5分)

A、生育政策(1分);

B、节育政策(1分);

C、奖励政策(1分);

D、处罚政策(1分);

E、技术服务(1分);

 

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抓好我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劣势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责任。现根据市县人口计生委的工作要求及我乡实际,经班子会研究特制订《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绩效考核,强化责任,公平公开。

二、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

三、考核内容

流动人口情况、出生统计准确情况、环孕检情况、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一)实行分层分值量化考核

1、总分值为100分,对1000人以下的村,94分及以上为优秀,84-93分为合格,75-83分为基本合格,74分及以下实行“一票否决”。

2、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村92分及以上为优秀,82-91分为合格,72-81分为基本合格,71分及以下实行“一票否决”。

3、2000人以上的村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实行“一票否决”。后才上报时点内出生。

(三)组织在家环孕检对象参加环孕检查工作不力的,参检率低于目标值一个百分点扣0.1分;动员外出重点对象寄回有效证明工作不力的,到位率低于目标值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四)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工作不力的,每发现一例不到位的扣0.5分。

(五)代孕夫妇未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发现一例扣0.5分。县人口计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数据。

(六)村计生专干当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扣5分。

(七)列入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工作试点单位的加10分,能及时完成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创新工作的加5分,在省级及以上报刊、电视中有靓点工作报道的加5分。

(八)每年对村的考评,由乡人口计生服务站负责,相关数据参考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核定数据。考评结果报送县人口领导小组。

六、本办法根据县的考核标准的变化而调整,本办法从2013年5月1日起生效。

潭溪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来源: 潭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