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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25/2013-00341

    发文机关: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3-08-29 08:15:10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8- 29 08: 15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黎川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开展该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潭溪乡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农村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在2011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农村集体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对象

   全乡所辖11个行政村

   (二)范围

   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内容

   1、清查核实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资产清查核实内容详见附表。

   2、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3、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以规范“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全乡统一工作时间要求,统一制定清产核资报表格式。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

   (1)调整工作机构。各村要调整、充实2011年成立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检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2)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各村相关工作人员,明确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清查阶段。2013年9月10前完成。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附表并签章确认。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清查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重新测量的办法进行盘点。

   (3)核实。经管站负责核实工作,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并签章确认。

   (4)公开公示。经核实确认后,须将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上级、本级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须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解释、记录等工作;有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须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3、检查验收阶段。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结束以后,各村应进行全面总结。乡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它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各村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纪委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经管站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四)强化监督。各村要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来源: 潭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