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简章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特制定2014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具有本县户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未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二、报考学校
1、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莲塘北大道1636号 联系电话:0791—85739800
2、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联系电话:0795—7353583
三、报考专业
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观光农业
四、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设有报名点,考生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招生考试
1、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综合素质测试范围以考生所报考培养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测试大纲》为准。
2、江西省农业厅组织全省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入学考试,委托培养学校按照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规定开展命题、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工作。
六、录取原则
(1)按照省农业厅下达到培养学校各县(市、区)2014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培养学校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如遇填报专业相同,则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其录取专业,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培养学校在县(市、区)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其它专业。
七、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录取的考生到本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其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派遣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
八、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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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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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 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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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4月1—3日培养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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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考生名单 |
http://www.jxagri.gov.cn/index.shtml和培养学校网站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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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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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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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拟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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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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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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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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