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25/2014-00615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4-05-21 16:34:04
关于做好潭溪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质量,确保发放到户的林权证真实有效,根据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林权纠错及个人、集体林权流转和补发林权证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林权权利人是林改后续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务必认真核对《林权证》的登记事项,发现有误的及时向村(组)提出纠错申请,漏登的向村(组)提出初始登记。林权权利人务必认真积极配合。
二、各村在林改后续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要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发动到位,告知林权权利人此次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其广泛参与,积极配合。
1、登记工作:各村要以村小组为单位对林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有关林权证遗失、分户发证、需要纠错、漏勾山场等各类情况进行逐一登记。
2、纠纷调处工作:各村积极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属于乡与乡之间的纠纷报县山纠办调处,切实解决本地内林权纠纷,以便林改纠错及已调处纠纷山场发证工作的开展。
3、收证工作:各村对需要纠错的林权证和涉及到纠错范围内已下发的林权证负责及时全部收回(以村小组为单位统一纠错)。同时,对遗失的林权证应及时协助农户做好登报工作。
4、组织、联系工作:各村在收回林权证后,报乡林办,乡及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会同乡、村、组干部和相关权利人进行外业工作。
5、外业勘查结束后,按规定及时进行林权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乡林办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后报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附:1、黎川县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纠错工作流程图
2、外业勾图操作要求
3、潭溪乡林改后续工作调查摸底表
潭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印发
潭溪乡林改后续工作调查摸底表
村别:
林权权利人 |
所在村小组 |
类型 |
是否存在 山林纠纷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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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类型包括林权证遗失、分户发证、需要纠错、漏勾山场等各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