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7/2018-0963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工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2-01
2017年县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县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川县工信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峰镇东方红大道127号,邮编:344000,电话:7522735)
一、概述
2017年,县工信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本着“实事求是、政务透明公开”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认真遵照《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相关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与本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原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调整了以委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信息股、监察室等有关职能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目标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工作结合到位,并始终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进放在首位,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委的职能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完善制度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委的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县工信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县工信委政务信息公开报送考核制度》等制度,真正做到工作科学化、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全面、公平和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委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考核和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监督、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加大日常对该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同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实行目标管理,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原则
我委2017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由委领导审查后发布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情况
2017年我委发布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1、概况信息,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2、法规文件。包括我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去产能、降成本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3、规划计划。包括全省工业中长期规划纲要、技术创新、技改投资、电子信息行业等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我委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机阶段性工作计划,例如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计划和“连心”小分队帮扶工作计划等;4、工作动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部署等最新动态,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发布;5、人事信息。及时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的分工信息。6、财经信息。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信息,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7、通知公告。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优秀新产品等的公示。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网站公开。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2月15日止,尚无人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强、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等不足,与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