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19-00058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1-04 09:51:20
关于扎实推进乡镇农技(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通知
黎农字[2018]49号
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综合站:
基层乡镇农技(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技术服务,为农民朋友提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改进涉农部门工作作风的具体表现。为扎实推进乡镇农技(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实施
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作,是乡镇基层农技综合站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具体表现,是支持做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的技术保障。为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乡镇农技(机)人员进村入户工作落实好。
二、保障人员,开展服务
对乡镇农技指导员、农机操作员要尽量做到专职专用,给予充足的时间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在田间地头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使全县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主推品种和主技推广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
三、监督检查,落实补助
根据省厅要求,对乡镇农技指导员、农机操作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跟踪绩效考评。达到工作要求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预算指标的通知》(赣财农指【2017】77号)规定,给予乡镇农技指导员、农机操作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每月150元的补助,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农业”,通过乡镇财政所,拨入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发放给农技指导员和农机操作员。落实政策性补助,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附:黎川县乡镇农技(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2018年度补助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