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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7/2019-05181

    发文机关: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12-13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 12- 13 09: 57 浏览次数:

为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定,根据抚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抚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1.接收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超过60%。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违规接收含水率高于60%的污泥的情况;有些垃圾填埋厂接收的污泥未按规范集中填放

2.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仍然存在简易填埋的情况。

3.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1、完成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加大对污泥处理监管力度。

2.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工艺流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3.垃圾填埋场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定期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成效

1.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污泥的监管力度。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污泥执行GB/T23485-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污泥含水率不得超过60%,同时做到规范集中填放

2.严格按照GB50869-201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CJJ/T213-20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GB/T18772-20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及GB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运行,全面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升级改造填埋区雨污分流工程,完善截洪沟渠;对现有垃圾填埋场非作业区域部位进行HDPE膜覆盖,防止雨水渗入填埋区内部,设置雨水导流进行雨污分流,减少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对现有垃圾填埋场作业区域部位,做好倾卸作业平台,新增垃圾填埋专用压实设备,按照规范摊铺、压实,并做好雨污分流,加强控制蚊蝇的繁殖生长及臭气扩散的管理力度。

3.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大检查,已责成垃圾填埋场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测。

本公示时间自20191213日至20191219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环委会联系电话,0794823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