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4月份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4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4%,优良天数比例为99.4%,较去年同期上升7.0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抚州市并列第二,南昌市第四,吉安市第五,上饶市第六,萍乡市、鹰潭市并列第七,新余市、宜春市并列第九,九江市第十一。
信丰县等95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的依次为:信丰县、瑞金市、南城县并列第一,永新县第四,井冈山市、崇仁县、资溪县、广昌县并列第五,安远县、石城县、黎川县并列第九。
(二)水质量状况
2019年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5.0%;主要河流中,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柘林湖水质为优,其它湖库水质良好。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2.0%,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1.8%;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5%。
2019年4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景德镇市;2:赣州市;3:九江市; 4:吉安市;5:鹰潭市;6:抚州市;7:宜春市;8:上饶市;9:南昌市;10:新余市;11:萍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