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5/2020-0608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25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总结报告
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查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统一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规范我县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开展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食药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我局精心组织、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重点任务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基层分局和相关职能股室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在认真研判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等文件,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有力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辖区内40余家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06人次,出动车辆32车次,未发现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三)新闻宣传情况。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行动,共发广告传单及报纸800余份。对县内及各乡镇比较醒目及人群比较集中地方悬挂横幅。各大商场超市的LED24小时轮播宣传。
(四)投诉举报情况。无
二、取得成效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县出重拳、零容忍,咬住顽疾不放松,建立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畅通举报、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验、典型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夸大宣传、非法营销的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解决的突出问题。
联合行动开展以来,本地区在食品安全领域解决的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典型经验
一是广泛开展了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强消费者健康养生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营造人人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好氛围。二是要开展了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保健食品消费意识,认清会议营销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三是在城区主要街道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语,在社区报刊栏张贴非法会销宜传画,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后续工作
经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企业都未建立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
今后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记录,加强监管和使用的宣传力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