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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2/2020-06696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27

关于推进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0- 03- 27 11: 17 浏览次数:

相关文件:【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推进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推动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写好黎川教育奋进之笔,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定位,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黎川教育品牌,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优教为责、民以助教为乐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开创新时代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优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聚集各方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努力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学校(园)改革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优化教育结构,补齐教育短板,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和国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考评目标任务,切实化解教育运行突出矛盾,推动全县教育跟上时代步伐,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特色发展。立足黎川实际办教育,巩固基础教育优势,在协调发展中彰显黎川教育特色,在内涵发展中进一步打造黎川教育品牌。

(三)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全面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教育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教育品牌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努力打造校园书香浓郁、学生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幸福、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社会进步的“美好黎川教育”,初步建成基础教育名县,进入教育强县行列。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新建一所占地面积20亩、建设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800个;县第二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方式,再增加9个班300个学位;将还未开办的小区幼儿园办成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有1所独立公办幼儿园;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小区配套园公办学位不低于85%。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按照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每个乡镇建有1所寄宿制中心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村小高年级学生基本集中到乡镇中心学校就读。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

——高中教育优质普及。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优化普通高中优质资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高中阶段职普比达到5:5左右,高考成绩继续保持领先,每年均有考生进入全省前100名。

——职业教育优质扩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双师型”教师占比达50%以上,中职学校转为普通中专,建成一批特色专业群和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重点举措

(一)着力发展学前教育

1.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落实《中共中央 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县城再建1-2所规模适中的公办幼儿园,“一乡一园”全面建成;城区按每0.3万-1.2万人规划建设幼儿园。统筹辖区内事业编制用于发展公办幼儿园,探索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有效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开设托班,推进0-3岁托幼事业发展。

2.推进小区配建幼儿园。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江西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赣府厅〔2019〕33号)和《抚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抚府办发2019〕86号)精神,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城镇小区,由地方政府在周边统筹安排配建。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要求及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对挪作他用的坚决予以收回。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3.鼓励社会力量办园。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措施,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列入本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空间。

(二)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落实1万人以上建设1所完全小学、3万人以上建设1所初中政策要求,在城区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普通中学,整合、盘活、扩充老城区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决整治违规择校现象。全面消除“大班额”。

5.优化农村学校网点。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7号)精神,对辖区内教学网点进行统筹调整,根据群众意愿撤并生源过少的教学网点,设置3年的过渡期。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将村小高年级学生适度向中心小学集中,每个乡镇原则上要建设1所寄宿制中心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优先安排,教育建设用地优先落实。扎实推进乡村闲置校舍处置工作,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城乡联合办学机制;鼓励引导集团化办学,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力争到2020年,全县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改革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办法,充分调动农村学校办学积极性。

(三)合力做优高中教育

7.深化中招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中学育人改革模式,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凡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建普通高中学籍。我县作为深化改革的试点县,根据省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黎川县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秉承教育公平、均衡、减负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

8.支持高中整体提升。综合运用考核、评估、奖励等手段,鼓励全县高中在人才引进、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内涵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多措并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实施全县高中品牌提升战略,提升全县高中教学质量。

9.鼓励普高特色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提高高中育人水平。积极探索小班化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策应高考制度改革,加快新课程改革和走班选课教学。鼓励省重点高中开设音乐、美术、体育、竞赛等特长班,跟踪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对接工作。统筹做好全县高中学生数理化生、信息技术等学科竞赛。设立中小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才子奖,奖励学科竞赛优秀教练和创新大赛获奖学生。大力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八个一”工程,积极打造人文特色校园。

(四)努力做大职业教育

10.建立职教联席制度。统筹、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根据黎川油画、陶瓷等产业发展及用工需求,成立以相关部门牵头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向等提出指导意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扩大职教办学规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对陶瓷、油画、电商、学前教育等领域人才培养的招生规模,动员更多的生源选择县职中就读。推进中职学校转设普通中专,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规模。

12.提升职教办学水平。出台《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步伐。支持县职中参与省级“123”工程,鼓励县职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实训室建设,建设一批高规格的实训室;积极落实人才新政,加强“双师型”教师的招聘、培养和培训,通过制度建设和系列举措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县职中教学水平;鼓励县职中与企业、能工巧匠、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创新创业团队,并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将学生取得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掌握的技术技能,按照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振兴计划,积极开展县职中“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学生就业。

13.扩大职业培训覆盖。整合全县行业培训需求,以本地职业院校为主阵地,启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紧缺人才的职业培训计划;加大职业培训基地硬件投入,建设县公共技能实训中心,打造全县共享的职业能力提升平台;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在岗职工、困难企业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群体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

14.推动政校企深化合作。加强项目开发与合作,围绕内支柱产业、重点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职校企业行”活动,不断推进校企联合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提高职业教育订单培养比例;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形成产教融合新格局,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施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为职校毕业生提供创业资金连续帮扶服务,对留在本地就业的毕业生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提高本地就业率。

(五)聚力发展社会教育

15.扶持民办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20号)精神,鼓励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投资办学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等,激活公民互助办学机制。

16.推进终身教育。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社区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构建覆盖全县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8〕3号)要求,成立社区教育机构,按照户籍公民人均1-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教育经费。完善非学历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重、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开放办学体系。

17.促进教育开放。在更高的层次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探索我与省内外高校和教研机构合作机制,在联考、联研、联训、联挂的基础上,推动交流合作向联教、联材、联智、联办等纵深发展。办好新高中、研学实践教育论坛,聚焦开放人气,展示教育成果,推进对外合作。抓好“双返双创”和“三请三回”工作,落实“八个一”工作机制,努力将教育资源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六)大力开展体艺劳教育

18.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开足开齐体艺劳教育课程;坚决杜绝消减、挤、占、挪用音体美劳课的现象,保障学生体育锻炼、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的权利;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体艺劳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9.大力开展校园体艺活动。坚决实施“体育、艺术2+1活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开展阳光体育竞赛、校园足球比赛、艺术节、书法、油画、技术比赛等活动,活跃学校体艺氛围,打造黎川体艺教育特色品牌。

三、强化保障

(一)健全完善教育优先发展机制

20.依法推进优先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建设用地、学校布局、园区建设、教育基础设施、专业设置、人才需求、教师编制等方面超前规划部署。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未按规划配建学校(幼儿园)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1.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县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幅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有效落地。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额用于教育,不得用学校收费收入抵顶生均公用经费,不得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抵顶教育事业拨款。公办学校存量债务由财政分期化解(但不得出现新增债务),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化解公办学校债务,切实减轻学校运行负担。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策应江西省教育大数据联合实验室落户黎川要求,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22.依法保障教学运行。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对学生人数较少的农村初中学校在公用经费上给予扶持,不足300人按300人、301人-500人按500人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资金用于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装备等,提升教育教研装备水平。

23.鼓励捐资助学奖教。支持县教育部门依法成立慈善性教育发展促进会,壮大扶贫、济困、励教、奖学功能。县财政设立教育专项基金,建立社会捐赠收入财政投入配比政策机制,推动教育发展促进会健康发展。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奖教助学基金,完善《黎川县奖教助学基金奖励方案》设立“高考奖”“中考奖”“学校目标管理奖”“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奖”“五名工程奖”“学科团队奖”。

(二)健全完善教师保障机制

24.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17号)精神,建立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全县学校教师降温费及烤火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比照公务员奖金津贴发放标准,统筹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政府性奖励金发放。

25.实“五名工程”。根据《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小学校“五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教发〔2016〕3号)精神,全面启动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名课题工程(简称“五名工程”),以典型引路,通过广泛参与、层层评选,挖掘、培养和造就一批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名课题,引导、带动全县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创先争优,进一步彰显黎川基础教育品牌优势,勇于争先,推动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创新、跨越发展。

26.优化职称评聘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抚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办发〔2008〕86号)精神,2019年全面完成教师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赣人社发〔2019〕25号)精神,制定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设置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类别,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教师“一专多能”发展。

27.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县财政确保每年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加强教师培训。开展“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优化教师管理模式,提升教师意识形态素养、信息素养,打造网络学习和教研平台。遴选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重点引进“双一流”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研究生,有计划地引进获得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来我县中小学校任教,到2025年,全县学前教育教师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达到师范专业专科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占10%以上;初中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占20%以上;高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40%以上,有一定比例的教育博士。鼓励学校适当奖补在职教师学历培训,提升教师学历结构。

28.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办好学校思政课,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完善内部考核奖励机制,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完善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建立校园检查考评登记审批制度,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营造良好的办学治校环境。

(三)健全完善改革推进机制

29.建立县管校聘机制。认真落实《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发2019〕15号)精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县负责教职工编制、岗位设置、人员经费、教师招聘、交流轮岗,学校负责岗位聘用、绩效分配、考核奖惩的教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促进教育系统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决清理“吃空饷”行为。

30.激活教育竞争机制。建立民主、科学、公平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鼓励同一层次的学校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同一学校教师开展教学业绩和班级管理等竞赛活动,努力形成争先创优、共同进步的竞争局面。

31.健全课后服务机制。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6号)精神,根据课后服务性质,结合本县实际,在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惠民、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保证课后服务正常开展。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课后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上缴当地财政,由县财政返还学校专门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按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时间、服务内容等因素予以补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县教体、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黎川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32.完善安全防控机制。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制,推动依法治安、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严格控制安排学生参加与学业无关的社会活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清责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学校安全整体水平。

(四)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33.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统筹决策、研究咨询、分工落实、督察督办、总结推广的工作推进体系,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改革。

34.强化跟踪问效。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建立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机制,及时总结推广高质量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形成有利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35.强化考核评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对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对标督导,确保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约谈党政主要领导。扩大督学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督政、督学作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履行的教育职责,并纳入目标考评、绩效考核范畴。

2019年12月20日


来源: 黎川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