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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0/2020-06646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27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0- 03- 27 10: 11 浏览次数:


2019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聚力推进实施30个专项行动。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高质量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积极履职、落实工作部署,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2019年以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紧盯监测工作、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环境质量状况是衡量环境工作成果的硬指标,也是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核心指标。为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功能区考核工作,争取获得更多国家生态补偿资金,同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我局始终把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2019年以来我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中有升:

水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张家、资福两个县域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每月采样监测一次,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全县13座小二型水库每半年检测一次,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标准;磨市街县城集中饮用水源每月监测一次,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全县20个农村集中饮用水源检测一次,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2019年1-9月份年全县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出境断面、“小二型”水库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以来,全县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城区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17.44微克/立方米,低于去年20微克/立方米,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自入秋以来,受长时间干旱天气影响,10月份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30名,与去年同期相比名次有所下降,但预计年平均值或与去年持平。

土壤质量状况。按照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的原则,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布设土壤监测点,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土壤污染风险得到管控。

(二)聚焦环境问题,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不折不扣加快问题整改销号。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9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84个,整改率84.8%。其他问题也在按时序推进中。

1.中央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个问题。其中个性问题1个(稀土矿非法开采问题),共性问题4个,反馈的5个问题虽都已按照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到位,但未按照问题整改销号要求进行销号处理;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2个问题。其中信访件问题8个,共性问题4个。截至目前,8个信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且已上报整改销号材料至市整改办进行销号5个康舒重复件问题已通过市政府核查),另一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主要涉及园区企业江西荣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恢复生产进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调试,待恢复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且监测达标后,再重新准备销号材料上报市整改办进行销号;4个共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但未进行销号。

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7个。其中个性问题7个,共性问题20个。截至目前,7个个性问题已完成4个(工业废气排放问题、企业危废管理问题、园区监控体系问题、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20个共性问题已完成15个,但都未进行销号。

4.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黎川的15个信访问题。截至8月底,已完成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为93.3%,未完成整改1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为:潭溪乡团村6家养猪场污染问题。而实际情况为团村范围内存在5家养猪场,未发现第6家。其中1家养猪场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尚未关闭到位;1家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尚未退养到位;其它3家养猪场,建设了一定的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整改到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确定。

5.“绿盾”行动整改销号情况。在江西省“绿盾2017-2018”专项行动中黎川县涉及问题1个(含16个点位)。截至目前涉及我县10个点位问题已整改到位,且已上报销号材料进行销号;另6个点位问题主要为核心区内位于福建建宁县溪源乡(插花山)的笋仓,权属为福建省建宁县溪源乡,且搭建时间在岩泉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前,目前我县正在积极沟通拆除中,后续待整改到位后再按照要求进行销号。

6.长江经济带审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审计督察涉及我县8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未完成整改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主要为:一是岩泉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泉顺、华利等2座水电站要关停,水电站大坝需要拆除。目前县政府已对泉顺、华利两家水电站下达依法关闭通知书,采取了强行解网断电等措施进行关停,拆除了发电机组,尚未拆除闸坝。并且已对位于缓冲区内的泉顺、华利两家水电站大坝是否需要拆除邀请了专家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表明生态已相当平衡,若拆除大坝会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建议可以不拆除,评估报告已提交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待其确定是否要拆除还是保留;二是岩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岩泉水电站要进行生态评估,视评估结果来确定是否补办相关手续。岩泉电站已请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进行生态评估,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为:建议可以保留,并释放合理生态流量。该水电站目前已根据相关要求释放合理生态流量,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流量计等。后续待县水域规划环评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补办环保等相关手续。

7.2018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问题。2018年,市政府组织环保、工信委、安监、城管、国土、水利等市直部门对我县开展了2018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共发现我县存在环境问题31个。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整治29个,未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2个:即潭溪乡河塘村、五星村考田小组境内等3家机制炭厂未关闭到位。问题按地域分:潭溪乡河塘村1个,五星村考田小组1个。目前这3家机制炭厂已被强制断电进行了停产关闭,但未按照“二断三清”措施进行后续处理。

由于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加强调度,高位推动,各责任部门积极履职,预计到年末各问题整改力争完成75%以上。

(三)聚力八大标志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挂图作战

1.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今年以来围绕保护好黎滩河一河清水,各部门综合施策,联合行动。一是开展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根据《黎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每月对县磨市街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巡查,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控的管理。启动惠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制定了《黎川县惠民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摸查了全县地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问题 ,梳理了6个乡镇万人千吨引水工程问题,同时是严格对照标准,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加强水质监测,有效保障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二是全面推进黎滩河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加强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在30项专项行动内开展。对两家企业水排放超标行为处以共计24万元罚款。针对年初黎滩河下游发生的水葫芦事件,开展黎滩河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县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企业60家,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强制关停黎滩沿线3家畜禽养殖场,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水体,净化了水质,防止水葫芦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在全县开展实施牛蛙养殖清查退养工作,开展牛蛙养殖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12家牛蛙养殖户。对12家养殖户建立退养台帐,制定退养措施,明确退养时限,从源头上制止牛蛙养殖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列出问题清单,按照措施,实施封堵或分流处理,不符合设置条件,限期取缔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四是大力实施“清河行动”。印发《黎川县2019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在权限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着力维护好全县河湖库生态环境。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组织乡镇水利员,以乡为单位,以流域为单元,对全县11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保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逐条河流、逐个河段厘清问题、找准成因、明确治理措施,建立“一河一策”,完善“一河一档”。

2.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我县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1μg/m3内的目标任务,力争控制在20μg/m3,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3%的目标。我县围绕扬尘治理、城市油烟排放、烟花禁放、秸秆禁燃等方面严查防控。一是开展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黎川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了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摸底调查,目前已针对治理设施不完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顿,同时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与整治。二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黎川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黎川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办法》,并按上级有关要求,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了黎川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建立了一级、二级、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虽然措施有力,但是由于广大农民长久以来的故有习惯,以及经济作物换季种植的需要,秸秆禁燃在推行上存在很大的困难,加上监管也存有盲区,部分地方还是存在有秸秆燃烧行为。三是大力推进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重点排查涉气企业,截至2019年9月,已排查出工业园区内6家涉气企业需要进行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或淘汰工作。目前江西七星炭材料有限公司基本完成改造工作,现主要以生物质为燃料,其余5家将按照工作安排稳步有序的完成。由于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本高,在推行中企业存在极大困难,建议此项工作中政府能适当给予企业一定的奖补。四是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县域内涉气企业30余家,对5家存在涉气违法排污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中对两家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拟作出罚款21万元的处罚。

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二是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联合县工业园区摸清全县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建立涉危险废物单位清单,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开展医疗废弃物的监管工作,深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现场查看医疗物的数量及贮存、处置、转移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和《黎川县2018-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按照禽畜养殖污染整治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坚决关停、取缔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完善可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四是开展矿山开发整治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采石场、矿山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好水土保持以及生态修复工作。

(四)狠抓总量减排,力争绿色发展指标排名前移

根据上级部门的减排要求,我县力寻减排项目、抓好减排措施、落实减排进度,2019年我县安排了4家企业减排,即江西省食品公司黎川县分公司、江西闽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富源公司和中田机砖厂。2019年年度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为159.17吨,氨氮为26.01吨,二氧化硫为59.97吨,氮氧化物为13.57吨。目前减排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能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力争四项减排指标在全市排名前移,为我县争优创先工作贡献实绩。

(五)筑牢生态屏障,推进国家生态功能区建设

1.关卡前移,强化源头防治。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制定了《黎川县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编制《黎川县三线一单管控清单》(目前已出初步成果),对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2019年以来,拒绝影响生态环境项目3个;依法关闭、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县产业规划、违法排污严重的“小散乱污”企业10家。同时今年以来,共完成审批项目28个,流域规划环评已经完成专家评审,预计年底完成审批。东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待调整方案完毕后审查上报市局审批。二是严把生态红线关。根据功能区划,划定了全县生态红线,划定后红线面积为41580公顷,占国土面积24.39%,为项目是否落户提供法律依据。三是严把总量关。始终把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前提,确保污染物总量和浓度达标排放。

2.不断加大投入,环保基础得到夯实。一是污水治理设施得到提升。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预计2019年年底竣工,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1.5万m3/日,处理后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并得到无害化处置。污水管网已完成永城路党校段(落谷桥-中田路口),工程共计0.8公里,总投资360万元;京川大道支管接入工程共计0.8公里,目前已完成50%;国安路(京川大道-黎河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共计1.1公里,目前已完成80%。二是工业园区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我县启动工业园区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目前项目已建成正式投入运营,各相关企业也正与监控平台联网。联网后,环保部门可实时有效监管企业排放。

3.狠抓生态治理项目,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优势。一是今年上级安排2018年洪门水库项目奖金1079万元,已整合到黎滩河一河两岸及德胜稀土矿治理,同时加快600万元将军殿原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以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黎川县惠民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监测监控平台项目,黎滩河、资福河、龙安河 3 条河流断面及洪门水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及黎川县黎滩河湿地公园水污染整治项目;开展中田乡、龙安镇、厚村乡、宏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上项目总资金约9000万元。

4.加强环境监管,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惩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对恶意偷排直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罚的顶格处罚,该拘留的坚决拘留。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级各类信访件共49件,出动信访执法维稳人员共计150余人次,已解决信访件45件。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近300余人次,检查企业近80多家,责任整改近30家,在全县开展立案环境案件8起,其中行政处罚6家、处罚金额43.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人,刑事移送案件2件,有效打击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0年工作安排与打算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协同各部门一道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黎滩河整治五大攻坚战,继续实施好30个专项行动,完成大气、水、土壤、总量减排等方面年度目标任务。

(二)持之以恒抓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紧盯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对照整改清单,逐一推进、逐项清理、逐一销号,坚决把问题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三)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要按照已出台的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利用改革契机,提高环境执法硬件水平,提高监管执法手段现代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约束和规范生态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

(四)持续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行动,实施生态治理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优势。

(五)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化解与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保障饮用水等环境安全。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投入

由于黎川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载着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地保护的重大责任,在项目引进上受制于生态红线等要素制约,导致项目门槛高,选择范围窄。为守护绿水青山,不得不拒绝一些传统工业项目,从而导致财政收入缓慢。进入新时代,生态治理投入满足不了生态环境发展需求,而治污投入又大,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社会资金进入治污投入大、收效慢、回收周期长,所以参与生态治理项目积极性不高,所以建议上级部门加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及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省市在考核生态功能区时定位要更加明确

省市每年在对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时,虽然会对山区重点考核生态指标,但经济硬性指标也占相当高的比例,每年巡察项目也对经济项目作一定要求。经济高速发展重于生态保护思想仍然存在。建议上级政府在考核时将绿色价值转化经济价值进行考量,实行绿色GDP考核。

(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示范县建设,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建议政府实施乡村绿色发展规划,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村绿色经济建设。要重点以“村镇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新绿色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以黎滩河流域沿岸为重点的生态村镇示范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配套、乡风文明、生产生活生态完全融合、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引领和带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从而以点带面有效促进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来源: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