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决策公开
  • 索 引 号:LCX0001/2020-18812

    发文机关: 黎川县水利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9-02

黎川县水利局水利行业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0- 09- 02 18: 08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黎川县水利局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深化“行业清源”行动,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推动全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主题,形成长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水利工程监管。一是继续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重点对垄断建筑材料、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黑恶势力进行排查;二是严厉打击强占、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工程项目一线宣传引导,动员水利建设项目有关参建单位、人员加强宣传及线索搜集工作,有力震慑黑恶势力。

(二)强化河道岸线管理。结合河湖“清四乱”行动,对河道、岸线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顿,严格查处非法占用河道、岸线等违法行为,对已销号的问题要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弄虚作假和反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交执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认真排查,从中梳理涉黑涉恶信息。

(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继续加强河湖监督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砂取土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因采砂损坏水利工程、堤顶路面、水文观测等工程设施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深挖非法采砂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统筹,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把关负责,切实将水利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案件责任明确分解到人头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提高站位、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各股室(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与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按照水利领域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做到水利工程监管全覆盖,河道岸线管理不留死角,河道非法采砂不漏一案,杜绝推诿塞责、敷衍应付问题的发生。

(三)严肃追责。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党组对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确保成效。各股室(单位)应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完善重点监控、规范管理机制,全面肃清黑恶势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股室(单位)应严格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尽快开展工作。并及时将涉黑涉恶线索信息报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县扫黑办。


来源: 黎川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