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管理公开 > 应急管理
  • 索 引 号:LCX0027/2021-11931

    发文机关: 日峰镇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1-15

日峰镇关于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15 09: 10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日峰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友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  华   党委副书记

朱  亮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江友庚   人大副主席

邓  君   分管应急管理

成   员:黄丽安   日峰派出所所长

薛  超   园区派出所所长

邓  凯   纪委副书记、镇综合执法大队长

严建军   财政所所长

蔡桂芳   应急办主任

李莹莹   民政所所长

李镜军   林业站站长

饶  均   自然资源所所长

游  建   卫生院院长

邱文俊   应急员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邓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桂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参加上级召开的需要分管领导参加的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并抓好传达贯彻和落实;

2、召集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乡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乡各种应急预案的审核;
4、协调与本领导小组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掌握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和上级应急预案中与本乡相关的内容;

2、根据上级应急预案,拟制完善本乡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抓好演练;

3、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

4、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镇属各站所、相关单位、各行政村主要职责

(一)城乡统筹服务

1、负责农业种植业相关产品、植物(不含森林植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管理卫生;

2、做好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

3、参与农药中毒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6、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7、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自然资源

1、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做好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三)民生服务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2、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镇自然灾害灾情;

3、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

4、负责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      

(四)综合执法大队

1、配合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顿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工作;

3、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卫生院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做好疫情监测,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

3、承担灾(疫)区疾病控制和食品、饮水等卫生监督以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全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六)司法所

1、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各行政村

1、贯彻执行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本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我乡应急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

3、负责本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4、负责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派出所

1、负责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事故区域内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人员疏散和撤离;

3、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伤人员家属;

4、负责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日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日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印发

 

来源: 日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