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6/2021-14231
发文机关: 黎川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0-27
关于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调整适用区域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
赣就业中心字﹝2021﹞27号
关于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及其调整适用区域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建立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同步调整。现将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调整适用区域有关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调整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明确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
一类区域每月1665元;二类区域每月1557元;三类区域每月1449。
(二)适用区域划分。明确失业保险金适用区域划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文件执行。
(三)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同步调整,主要包括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农民工合同制工人一次性补助等。
(四)提高后标准执行时间。此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至9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赣人社发﹝2018﹞46号文件执行。在2021年10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二、调整步骤
(一)调整系统参数。此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系统参数由省级信息系统统一调整。
(二)核定发放金额。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对已办理领取
和新增办理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核定,在今年10月份发放计划生成前完成核定工作。
(三)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业务经办工作,按核定后的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及时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要高质量、高效率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政策,严格执行调整后适用区域划分及失业保险标准,不得随意跨适用区域套用标准和调整数值。
(二)优化经办服务。要按照赣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统一执行时间、统一调整标准、统一调整步骤,要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和手工经办业务,不得手工取数或随意调整参数,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加强宣传力度。要及时更新政策宣传资料及办事手册指南,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
附件: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区域类别 | 失业保险金标准 | 适用区域 |
一类区域 |
1665元/月 | 南昌市本级、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 |
二类区域 |
1557元/月 | 新建区、南昌县、九江市本级、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德镇市本级、珠山区、萍乡市本级、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市本级、渝水区、鹰潭市本级、月湖区、贵溪市、赣州市本级、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本级、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市本级、信州区、吉安市本级、吉州区、抚州市本级、临川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 |
三类区域 |
1449元/月 | 进贤县、安义县、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分宜县、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县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德兴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吉水县、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乡区、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广昌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