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4/2020-08549
发文机关: 德胜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9-17
德胜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社 会 保 障 类 | ||
序号 | 代办事项 | 所需材料 |
1 | 新参加社会 |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2 | 到龄人员 |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 |
3 | 社保人员退保 | 参保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
4 | 城乡居民基本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 变更所需材料:1、社保卡或身份证;2、变更待遇领取银行卡账号。 |
6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 身份证和社保卡 |
7 | 社会保障卡 | 补卡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开户银行进行社保卡挂失,银行挂失后带身份证及银行挂失单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所办理补卡手续并交补卡费32元 |
8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2寸照片3张 |
9 | 退役军人 | 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调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
10 | 优待证核发 | 2寸免冠红底彩照、江西省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优待证申请登记表 |
11 | 优抚对象年审 | 身份证 |
12 | 企业职工养 | 在“赣服通”APP或“江西人社”APP进行刷脸认证 |
13 | 计划生育家庭 | 黎川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个人信息卷 |
14 | 城乡居民最低生 | 柜台咨询 |
15 | 城乡特困供养 | 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 |
16 | 临时救助 | 柜台咨询 |
17 | 残疾人两项 | (一)护理费补贴:1、户口本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 |
18 | 新申请残疾人 | 1、新申请残疾人证及残疾级别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3张2寸免冠照; |
19 | 城乡医疗救 | 户口本、身份证、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医疗救助审批表、报销凭证 |
20 | 部分城乡居民及 | 户口本或身份证或社保卡、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如果有务工证、转诊证、暂住证也需要提供 |
21 | 城乡居民医疗 | 户口本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
22 | 慢性病门诊报销 | 医院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 |
23 | 住院报销 | 医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 |
24 | 大病救助 | 医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申请书、村委会证明、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 |
25 | 首次参加医保 | 户口本、新生儿(出生证明) |
26 | 城乡孤儿审批 | 1、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复印件,照片1寸3张; |
27 | 高龄老人生 | 1、户口本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一卡通复印件;4、一寸照片2张。 |
28 | 农村五保户 | 个人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照片1寸3张 |
29 | 慈善救助申办 | 1、本人书面申请;2、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
30 | 事实无人抚 | 1、本人书面申请;2、监护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或一、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证复印件;3、监护人员为在押服刑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服刑证明;4、监护人员失联6个月以上由公安部门调查并出具失联证明;5、监护人员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6、监护人员失踪6个月以上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并出具证明;7、儿童户口、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8、两张近期照片。 |
31 | 特别临时 | 1、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2、申请书;3、村委会证明;4、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
证 件 办 理 类 | ||
序号 | 代办事项 | 所需材料 |
1 | 公民户口的 | 1、房产证;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3、公民申请; |
2 | 建立集体 | 柜台咨询 |
3 | 依法服兵役、出国定居、 | 柜台咨询 |
4 | 户口转移登记 | 柜台咨询 |
5 | 新生儿 | 1、父母户口本;2、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3、出生医学证明; |
6 | 补录户口登记 | 柜台咨询 |
7 | 户口信息 | 柜台咨询 |
8 | 生育证明开具 | 1、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2、再生育承诺书; |
9 | 农村宅基地审批 | 柜台咨询 |
10 | 宅基地使用 |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农民建房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认定审核表、农民建房建设责任保证书、农民建房申请、农民建房宅基地审批公示。 |
11 | 乡村建设 | 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认定申请表、农村住房建设责任保证书、建房申请、农村农民宅基地批前公示、黎川县农民建房审批表(一式两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
咨 询 服 务 类 | ||
序号 | 代办事项 | 所需材料 |
1 | 法律援助 | 身份证、户口本、经济困难证明(乡镇开具)、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一、二级残疾),与案件相关的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庭通知书,结婚证明等) |
2 | 人口计生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条例(2016年3月份)版 |
3 | 一孩生育服务 | 办理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 |
4 | 二孩生育服务 | 办理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 |
5 | 上环、摘环证明 | 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
6 | 农业技术产前、 | 无固定资料 |
7 | 农村低保申请 | 1、本人申请;2、农村低保对象审批表、申请表; |
8 | 农村救灾救济 | 个人申请书、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
9 | 农村“两老”、 | 个人申请书、身份证、任职资料 |
14 | 开通或挂失 | 1、村委会出具挂失或开通证明并盖章后到财政所窗口办理盖章; |
15 | 民情代诉 | 向上级组织反映有关情况或诉求,无固定资料。 |
德胜镇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地址:黎川县新店路与德胜大道交汇处附近(德胜镇镇一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94-7518865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
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