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决策公开 > 规划计划
  • 索 引 号:LCX0005/2022-21983

    发文机关: 黎川县财政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2-14

黎川县财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 2022- 12- 14 10: 2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绩效管理,为推进“四区四宜”新黎川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1-5月收支情况

1-5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39亿元,同比增长1.6%,增幅排全市第七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3亿元,同比下降6.7%,增幅排全市第六位。

市考核的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1亿元,同比增长3.5%,增幅排全市第八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4亿元,同比下降13.3%,增幅排全市第九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50.8%,较上年同期下降9.8个百分点,排全市第九位。

1-5月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81亿元,同比增长24.1%。其中“十三项民生支出”完成10.0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8.5%,同比增长22%。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阳光采购、数字采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化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实现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同时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也实现线上评标,我县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以及非招标方式线上评标完成率位于全市前列。压实责任,全面使用“电子卖场”。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度,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我县电子卖场已交易517.7万元,交易渗透率91.07%,位于全市第一。

(二)纾困解难、减轻企业负担

1、免申即享、减免租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28条政策财政支持措施的通知》(赣财建〔2022〕11号)、《抚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抚国资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3个月,目前全县预计减免户数568户,总计322.13万元;实际减免户数559户,总计318.59万元。

2、畅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解难。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定实体经济经济发展。截至目前为止“财园信贷通”发放企业49户,放款52笔,放贷23668万元,过桥贷款1笔,240万元。财投融资担保担保6笔,累计担保金额2300万元,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企业的帮扶政策,带动我县经济发展,全年共发放惠企补助1896.23万元,惠及企业51余户。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1月-6月县财政已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39万元。

(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地方发展。截止2022年5月,发行新增债券项目14个,发行金额39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项目9个,金额158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5个,金额23800万元。6月份发行拟专项债券项目7个,发行金额33526万元。推动了我县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努力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引领财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工作效率。按照“绩效优先”原则,扎实推进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通过“江西预算一体化系统”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下达,要求凡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强调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要求单位开展2021年度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80个单位开展了自评工作,对400多个项目支出进行自评,并上交了 自评材料,自评结果皆为优。

(二)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科学谋划预算支出

2022年整个预算方案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财政经济工作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提高预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积极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全县77个部门全面及时地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

(三)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改革。及时掌握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情况。做好2021年国企年报和2022年上半年国企快报工作。强化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监管工作。2022年上半年受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12份,受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拍卖13辆,受理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拍卖拍租47宗,资产处置收入均缴入财政非税专户,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审批国有资产报废,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2022年上半年,7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总计核销资产价值16.75万元。

(四)全力推进非税收缴系统全面上线。截至上半年,我县上线单位共计131个,有128个单位实现线上开票,全面完成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全县共开具电子票据594938张,票据金额达24312万元。

四、强化民生保障、提升群众幸福感

(一)牵头落实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政府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1件实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防疫经费保障。及时下拨资金,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1-5月县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926万元,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发热门诊改造及其他防疫支出。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5月,我县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33.12万元,共发放27655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627万元,共发放2609人。二是大力支持医改和卫生健康事业、加强疾病防控。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1-5月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资金1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资金146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1-5月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县级补助资金300万元,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60万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县财政统筹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97万元,特殊人群医疗费财政兜底保障资金440万元。1月-6月已拨付医疗救助资金765.5万元。三是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提高2022年黎川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县财政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294.2万元,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22万元。1月-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532.33万元,农村低保2182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护理费421.68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3.04万元,临时救助197.8万元;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93.35万元。

(四)保障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今年上半年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316.7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衔接资金715万元,上级专项扶贫资金4601.7万元)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共分配项目资金3595.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1628.1万元,占比45.28%,截至目前,累计支出169.77万元,支出率4.7%。)其中,产业项目56个,资金4628.1万元,占比45.28%;基础设施项目78个,资金1244.4万元,占比34.6%;其他项目17个,资金394.2万元,占比10.97%。

五、强化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一)组织开展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和评估监督暨“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县财政局抽调了7名业务骨干组成重点检查小组,对黎川县收储公司、黎川县应急粮油配送中心、黎川县国家储备库、黎川县祥盛实业公司、黎川县龙安粮管所、黎川县潭溪粮管所这六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结果及时研究下发处理决定,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二)配合上级交叉检查要求。组织开展对上饶市三清山和余干县2020年度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完成了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

(三)清算2021年绩效奖金及核定事业、退休人员奖金标准。清算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制定相应标准执行)津贴补贴及奖金发放的要求,2021年省、市批复我县绩效奖金额度为4.4638万元,其中,基础绩效奖66.7%,计2.9774万元,要求按月随工资发放,年终考核奖33.3%,计1.4864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开展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商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下发《关于在全县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商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黎财字〔2022〕2号,要求全县预算单位对照专项检查内容在3月10日前开展自查,报送自查情况统计表。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随机抽查了12个县直单位及5个乡镇,对2021年1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开展重点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发函督促抽查单位进行整改。

(五)做好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

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14号)、《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黎川县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

六、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县“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调研、摸排问题、深入整改,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效能。一是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宏村片区、与社苹、樟溪、西城、宏村等乡镇书记、乡(镇)长进行座谈,分析研究当前乡镇财政管理收支矛盾等“难点痛点”问题,并就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运转、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调研。二是组织开展“加强公务消费监管的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县预算单位执行公务消费管理中实际情况,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完善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消费支出。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挂点新街社区,摸排组织工作人员对新街社区责任片区杨家岭、画眉村、粮舍巷等地方问题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报新街社区居委会。先后帮杨家岭修建了76米的护栏;修补好了围墙、台阶;帮画眉村、粮舍巷做好了路面硬化工作。四是深入查摆问题。党组班子和干部职工对“八扬八治”八种疑似敏感词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形成63份问题清单、查找问题200余条,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局办公室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意识形态管理、营造机关正面形象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完善了宣传考核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作调度。上班年开展了3次专题调度,局宣传工作明显得到改善。截至6月底,我局共在县级以上媒体上稿10篇,在“八扬八治”宣传专栏上稿3篇,政府大楼“八扬八治”特色亮点工作展播1期。

(三)推进问题整改、促进作风提升

针对上级各项巡视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紧盯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和表现,深入分析顽瘴痼疾和原因症结,开展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重犯。上半年每月按时填报《落实易炼红同志抓工作落实调研思考通报问题整改清单》,并完成、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经排查县财政局共就3个问题提出10项整改。目前已完成8个问题销号。部署落实《黎川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务院督查及各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财政系统方面问题整改。

七、存在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前完成过半任务,但税收收入仍呈下降趋势。经调度,二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7.51亿元的79.8%,超时序进度19.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5.9亿元的52.96%。但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税收收入仍下降5.9%,约减收2000万元。

(二)税收政策减收明显。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退税、减税仍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截至目前,共计退、减、缓税8115万元。一是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共办理退税5577万元;二是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退税、缓税政策。缓缴和退税共计2056万元;三是“六税两费”减征扩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退税482万元。

(三)支柱行业发展受困。四大行业较上年同期减收达1.54亿元。一是再生资源行业政策影响加剧。受40号公告影响,我县金属加工企业、塑料加工企业处于观望或半停产状态,截至5月底,再生资源行业税收减收4170万元(同口径,不含延期入库税收);二是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持续低迷。受市场环境影响,今年房地产行业连续5个月呈现下降态势,截至5月底,房地产行业税收减收7433万元,同比下降75.6%。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减收1414万元,同比下降32.1%;三是交通运输业业务下降。受疫情持续影响,今年交通运输行业连续4个月呈现下降态势,截至5月底,交通运输行业税收减收2429万元,同比下降22.3%。除再生资源行业外,其他减收较大的企业主要有:城投集团941万元,康舒陶瓷856万元,鸿一置业1439万元,天源建材250万元,七星炭材363万元,县建总公司242万元,鑫源建筑259万元等。

(四)土地出让金未达到预期,库款调度困难。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全县经营性土地尚未完成出让一宗土地,因土地出让运作周期长、时间跨度大,完成全年目标的任务相当艰巨,将使安排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资金无法落实,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税收收入征管。积极开展税源变化分析,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纳税情况和变化动向,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加强与税务等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快信息传递,及时沟通解决征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完善财税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扶持实体企业发展。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缓尽缓;用好用活“财园信贷通、金控担保”等融资政策措施,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确保库款合理调度。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大幅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和非必要、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在节支上下更大功夫;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保障基本民生和运转各项支出,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快推进土地出让,促进土地出让收入入库,认真开展财政资金清查,将各类财政暂付款、沉淀闲置和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充实库款规模,提高库款调控能力,确保财政库款保持在上级规定的合理区间。

(四)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以《中共黎川县委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引领,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总目标要求,研究制定《黎川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黎川县乡镇、县直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系列制度办法,健全1+N制度体系。

(五)做实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各业务部门根据2022年绩效目标表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财政局在6月、10月和12月开展3轮监控,监控年度执行率分别为30%、60%和85%,第一轮侧重监控预算的科学性及资金安全性,第二轮侧重资金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第三轮侧重资金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将监控结果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报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且纳入年度考核。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分门别类提出处置的建议措施。

(六)加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将完成20个以上项目的评价,1个PPP项目和1个政府购买服务的中期评价。2023年力争实现全覆盖。

(七)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部门,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质量。积极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导入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反馈机制,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八)推进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工作。一是加快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对2022年已入项目库中具备发行条件且档次靠前又急需待做的项目督促及时开工。确保在上级下的限额内能够足额发行债券,保障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提前谋划2023年债券项目,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抓好水利、乡村振兴、城市管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谋划。以政府为主导,发改、财政部门指导要素部门分工协作,提前做好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避免“钱等项目”。

 

黎川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

 

来源: 黎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