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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0/2022-17927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09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02- 16 15: 08 浏览次数: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黎川县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黎卫健文〔2022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项目代码:2202-361022-04-01-913842。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人民新路一侧。

四、建设工期:1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534.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325.12平方米,主要新建医技楼、住院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医疗设备。设置常规床位数80张。

六、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980.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月十六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