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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59/2022-16950

    发文机关: 黎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3-28

黎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2- 03- 28 09: 05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付  剑   

联系电话:0794-7121892

权益维护科

负责人:郭峰   

联系电话:13767620269

安置就业科

负责人:严涛   

联系电话:0794-7121895

拥军优抚科

科长:吴秋云  

联系电话:0794-7121895

褒扬纪念科

负责人:尧远   

联系电话:0794-7121892

三、局属单位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任:刘桂平 

联系电话:0794-8281199;政策咨询电话:0794-8219905

主要负责人:江川均

办公地址:黎川县黎河大道116号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4—712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