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1/2022-24540
发文机关: 黎川县水利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3-31
黎川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022年第一季度发放公示
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政策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
二、享受直发直补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江西省境内及外省迁入江西省境内,经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期限为自确定为扶持对象之日起,连续扶持20年。
三、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四、扶持人口核定登记。
大中型水库移民是因修水库必须搬迁的移民,其核定登记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核定和人口登记工作由地(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分级负责并签章认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数及名册汇总初核,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下列人员不能享受直发直补政策。
对已核定为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民人口应予核减,核减后的移民不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核减时间从次年1月1日开始:
(一)已死亡的。
(二)户口临时转出的劳改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回原籍后可重新登记,其扶持年限应扣除服刑年限)。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
(四)现役(含武警)军人提干的。
(五)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以上五种情况需有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1).doc
赣财扶[2018]16号 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pdf
黎川县2022年第一季度移民现金直补发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