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2-1787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5-26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宏村镇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宏村镇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宏府函〔2022〕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宏村镇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宏村镇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205-361022-04-01-854394。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宏村镇丁路村。
四、建设工期;半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宏村镇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7个子项目:1、宏村镇丁路村油店组王秋塅渠道改造工程:维修改造,底板降低改造渠道长280米,宽0.8米,高1米;2、宏村镇丁路村熊家组亭上渠道工程:新建渠道长350米,宽0.4米,高0.4米;3、宏村镇丁路村西边组渠道工程:新建渠道长500米,宽0.6米,高0.6米;4、宏村镇丁路村舍前组渠道工程:渠道长1000米,宽0.4米,高0.4米;5、宏村镇丁路村断路香榧山路基及排水沟工程:新建排水沟1000米,路基改造1000米;6、宏村镇丁路村新屋组石头架渠道工程:新建渠道长1000米,宽0.4米,高0.4米;7、宏村镇丁路村熊家组渠道工程:新建渠道长900米,宽0.4米,高0.4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28万元。其中:1、宏村镇丁路村油店组王秋塅渠道改造工程投资17万元;2、宏村镇丁路村熊家组亭上渠道工程投资10万元;3、宏村镇丁路村西边组渠道工程投资15万元;4、宏村镇丁路村舍前组渠道工程投资28万元;5、宏村镇丁路村断路香榧山路基及排水沟工程投资8万元;6、宏村镇丁路村新屋组石头架渠道工程投资27万元;7、宏村镇丁路村熊家组渠道工程投资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