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2-22147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黎府字〔2022〕4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3
关于周兴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黎干发〔2022〕7号、黎干发〔2022〕14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周兴民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志鹏同志任德胜企业集团总经理,免去其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挂职期满);
潘中晖、崔 宇、胡雨啸、刘鹰夫同志任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易 晶同志任县陶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陶瓷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邹志勇同志任黎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荣辉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王 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欣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 瑞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杜冬冬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黄任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聂桂根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 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过细晓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熊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诗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李 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志环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中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晏 超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付俊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社苹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送成同志任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厚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 凯同志任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 聪同志任县公安局熊村派出所所长;
涂 皝同志任县公安局洵口派出所所长;
龚建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厚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洵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爱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中田派出所所长;
艾丽欣同志任黎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闰良同志任县陶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栋一同志的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挂职期满);
邱 武同志的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挂职期满);
朱 伟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尧 勇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柳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振华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龚建平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潘国荣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江国武同志的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建平同志的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邓 辉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薛 超同志的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 斌同志的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所长职务;
温 健同志的黎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黎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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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