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2-22185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18
关于《黎川县本级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近日,我县印发了《黎川县本级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发展改革双“一号”工程部署要求,确保惠企政策快速落地,见实见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2〕13号)、《江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全省“惠企通”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2〕14号)和《黎川县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工作方案》(黎府办字〔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办〔2020〕18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惠企政策专项资金兑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有8章15条,分别对资金池设立和管理、申请与受理、兑现流程、部门职责、资金结算、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其中,《暂行办法》所称县本级“惠企资金池”资金,是由财政统筹安排,用于落实县本级惠企纾困政策,对涉及惠企政策的企业(含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企业)进行奖补(补贴、补助、奖励等)的资金。
资金池兑现方式分为: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三种。免申即享方式企业不需要申请。平台或窗口统一受理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两种兑现方式的企业申请,根据企业申请和办事指南规定,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并出具补齐补正告知书,特殊情况非关键材料不全的可容缺受理;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推送至各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策文件】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本级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