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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09/2023-22352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1-30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坚持夯基固本,高位推动抓建设
一是注重统筹推进。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制定《黎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黎川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
二是注重常态学法。健全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制定《2022年度黎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表》,全年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内容,集中开展2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组织新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的神圣感和责任感。
三是注重规范程序。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黎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程(试行)》,凡是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2022年,对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黎川县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黎川县河道采砂规划编制(2022-2026年)》等政府重大决策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制定的《黎川县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黎川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黎川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5份,实现了规范性审查、备案覆盖率100%。同时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针对实践中存在无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指导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重要合同(协议)46份、重大执法决定案件160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24件。
(二)坚持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抓建设
一是强化法制审核,落实三项制度成效明显。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改通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机制,行政执法主体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和法制审核人员,确保做到公示到位、记录到位、审核到位。目前,全县共配备执法记录365台、法制审核人员55名,达到平均每2名执法人员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法制审核人员占比5%的标准;32个行政执法单位使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检查事项清单526项,总检查占总事项比例100%。“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年度计划已完成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暨客商调解中心,协调解决企业办证难、用工难、融资难等诉求事项100多件。县法院升级“护航企业计划”,与县政协建立全市法院首家委员工作站——“黎事好协商”工作站;开展集中企业走访行动,共计走访企业68家,解决法律诉求15项,有关做法和成效被《新法制报》报道。县司法局组织骨干律师及法律援助律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活动,深入推进“法企同行”“法治体检”活动、“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多元调处,基层社会大治理提升实效。弘扬“枫桥经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聘请本地政治觉悟高、社会威望高、法律政策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等为“乡贤”,落实岗位补贴和办公经费,打造“乡贤说事堂”工作平台。通过乡贤化解纠纷矛盾、宣传法律知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多元化调解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县共有“乡贤”92名、说事堂36个,化解林权、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500余起。
(三)坚持提质增效,深化改革抓建设
一是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制定《黎川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项清单》《黎川县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彻底理清全县各乡镇承担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现综合检查和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乡镇执法干部业务培训,先后邀请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部门,采取“理论培训+现场实操”的方式,各自针对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和实际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风险点,组织全县15个乡镇取得执法资格证的30名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聚焦“优化法治环境”深化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首违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等“柔性执法”制度。截至目前,已有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等多家单位制定并对外公布“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每月1—25日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情形,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得进入工业园区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县司法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夯实行政执法监督基础性工作,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今年来组织开展14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发票,以及电子认证等在线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向社区拓展。截至目前,各乡镇累计通过一窗系统办理事项18500件。在工业园区积极推行区域评估,目前已完成水土保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评估成果已服务项目12个,进一步简化了企业落户前期手续环节,减轻了企业前期成本。梳理纳税人在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办理流程,协同工商、不动产等部门,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内部流转”,纳税人一次办税时间平均办理时长缩短60%以上。
(四)坚持同向发力,强化监督抓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黎川县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印发《关于细化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的通知》,细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
二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围绕疫情防控、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有关信息1836余条。年初,将县乡两级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先后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旅游产业等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今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为人民服务。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2件,政协委员提案92件,及时办理“12345”政务热线2780件,解决“问政抚州”群众诉求243件,均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协商率、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同时,发挥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联合导向作用,推动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6件,受理行政复议12件,已审结8件,其中维持2件、驳回3件、终止审理3件。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高法〔2020〕107号)文件要求,以“应出尽出”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应诉比例达9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治意识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大、标准不够高。
(二)区域发展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区域和部门间存在不均衡现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还不够深入,在全省、全市能叫得响的法治建设品牌还不多。
(三)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组建,但由于严把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准入关,严禁将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导致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机制运行不到位;加之综合执法队伍职权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既有原执法系统的内容,也有新划转的执法权限,对于新划转的执法项目,虽开展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但相关人员难以在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
(四)法制专业人才储备较弱。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与技术性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乡镇政府从事合法性审查的人员极为有限,在基层工作任务较繁重,专业人员数量缺乏的情况下,导致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难以高效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忠实践行者,自觉提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升法治黎川建设水平。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思路举措、生动实践,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及时调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2022年工作要点、“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考评体系,全面推动法治黎川建设提档升级。
(二)全力支持保障依法治县工作。深化政法队伍建设,督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扎实开展“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引导政法干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今年共调整政法干部49人,其中从其他部门交流到政法部门1人,政法部门之间交流23人,畅通执法、司法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具备条件干部的交流锻炼渠道。
(三)全速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法援规定的案件做到应接尽接,累计受理法律援助392件,其中认罪认罚198件。深化“人民法庭双达标”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我县熊村派出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础单位。着力规范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效能,县公安局侦办的《李廖君子等人诈骗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优质案件,“三非”工作有关经验做法被省公安厅在全省刊发推广。
(四)全员合力共创法治建设新局面。挂牌成立“黎川县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创新探索1名执业律师+1名法律工作者+1名“法律明白人”的新模式,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共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5500人,一般“法律明白人”37947人。“黎川法治大餐惠民生”先后被《江西日报》《抚州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报道。依托潭溪乡“乡贤说事堂”,进一步探索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新模式,《人民网》《江西日报》均报道了我县有关经验做法。上半年我县公众安全感综合指数99.17%,排全市第二,被评为2017-2021年度全省平安江西建设示范县。同时,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暨客商调解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办证难、用工难、融资难等诉求事项100多件。努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浓厚氛围,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给予了肯定性批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抓好党内法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扎实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对外公布,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举措常态化,有效推动行政执法透明、合法、公正。认真落实“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制度,出台“首违不罚”清单,按照免罚清单开展柔性执法。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力打造“四心”营商环境,提高政务办事效率,关心关注企业的合理诉求,让企业能够腾出更多精力安心生产。
(四)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新载体和方式,以法治力量开启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