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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0/2023-22437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06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3- 02- 06 16: 53 浏览次数: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二)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其他、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

(三)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

(五)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

(六)组织对本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

(七)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内设处室3个,包括:办公室、污控股、综合协调股。

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8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6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4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9万元;上年结转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8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3.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资本性支出23.8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128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5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48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4万元;资本性支出23.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6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4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766.7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资本性支出23.8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6.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8.63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34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

1)项目概述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环执法〔2021〕3号)及《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22年底县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基本配齐配足标配装备,结合需求合理、科学增补选配装备

2)立项依据  赣环执法〔2021〕3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采购移动执法终端6台、个人防护包10套、流量计3部、无人机1架、热成像仪1台、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1部、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3部、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2部、数码照相机1部、台式计算机2台、打印机1台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6万元

2.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1)项目概述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2)立项依据 《2023年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3)实施主体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完成《2023年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里黎川县域内所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35万元

3.规划编制项目

1)项目概述  编制““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立项依据  ““十四五””规划编制标准

3)实施主体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编制““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5万元

4.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提出,各地应当落实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费用,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立项依据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实施主体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报告书邀请专家(含函审)3-5名,报告表(含函审)2-3名,每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场评审每位专家咨询费1200元(含交通费和含税,下同),函审每位专家咨询费1000元;每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评审每位专家咨询费1000元,函审每位专家咨询费600元。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0万元

5.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确保生态环境局工作顺利开展,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2)立项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2022年支出测算

3)实施主体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确保单位政务、生态环境执法、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监测宣教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市县级考核。

5)实施周期  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25.69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xx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函接待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出行,减少公车使用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3年预算公开表(黎川).xls


来源: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