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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1/2023-23199

    发文机关: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

发布日期: 2023- 03- 17 11: 0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指导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

7、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 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的人口数量。

8、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9、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1、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1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3、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卫健系统共有20个预算单位,包括委机关和1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峰镇中心卫生院,熊村镇中心卫生院,湖坊卫生院,潭溪卫生院,洵口中心卫生院,厚村卫生院,荷源卫生院,宏村镇中心卫生院,西城卫生院,樟溪卫生院,社苹卫生院,龙安中心卫生院,中田卫生院,德胜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数7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09人。实有人数1600人,其中在职人数677人,包括行政编1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9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68人;备案制卫技人员270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290人;遗属15人;聘用卫技人员346人。

第二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920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9.56万元。财政拨款收1486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5.51万元;事业收入12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16.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86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73.81万元;其他收入658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89.14万元;上年结转476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7.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5920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9.5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7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2.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4.06万元;项目支出4862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12.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2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5.02万元,资本性支出7156.5万元,其他支出218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1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36.22万元;城社支出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73万元;其他支出44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2200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98万元;资本性支出71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3.4万元;其他支出21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86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5.5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7.37万元,城乡乡社区支出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973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8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7万元;项目支出513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9.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7.04万元,资本性支出1158.28万元,其他支出6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5.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5万元,下降6.5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73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3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腹腔镜、核磁共振等   。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2)立项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抚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基层字〔2022〕12号)要求

   3)实施主体:全县所有乡(镇)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2年度黎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卫健字〔2022〕45号)

   5)实施周期:一年一结算,长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按基本公共卫生事划分比例及我县服务人口数测算,年初安排128万元。

2.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 1)项目概述: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 3)实施主体: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

 ( 4)实施方案:

一、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于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依据。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阳光助学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以年度为实施周期,一年发放一次。

6)年度预算安排: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约需604万,奖抚、特扶约需36万,阳光助学约需3万,独生子女保险约需20万,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约需663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9.82万元,比上年增(减)xx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增(减)xx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黎川县卫健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卫健委部门).xls


来源: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