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0/2023-23205
发文机关: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9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黎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是县委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全县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全县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指导全县新闻出版工作和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7、统筹指导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文化建设。
9、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1、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我县文化走出去工作。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热点问题新闻发布口径。
13、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4、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5、对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黎川县融媒体中心。受县委委托,代管县文联、县社联。
1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委宣传部编制人数20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10名。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编在职人数16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8人;临时工2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黎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宣传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46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46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委宣传部支出预算总额为469.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项目支出29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3x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6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3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宣传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宣传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16.5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传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额 2.5万元,用于添加办公设备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意识。2023年本部门项目经费全部列入绩效管理资金。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宣传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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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