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ZF053/2023-24201
发文机关: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治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东临分局、温泉景区工作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精神,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力度,巩固拓展2022年整治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成果,打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诚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3〕20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持续规治理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3〕13号)和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清风正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持续规范治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
在认真总结前期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整治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问题。重点排查是否仍在实施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发〔2022〕3号)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是否按规定将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外予以公布。(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问题。依据《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部门“江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平台入选的中介服务机构及确定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排查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应进必进”;中介服务项目是否全部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中介服务市场秩序问题。本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问题。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情况再排查、再梳理,重点排查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不彻底问题,是否还存在“明脱暗不脱”情况,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五)中介服务收费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对产权交易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情况开展清理规范。(牵头部门:财务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集中整治规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为集中整治规范期,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附《江西省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表》(见附件1),全面收集整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加大问题线索转办督办,提高问题处置反馈效率。(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分类归纳,建立台账,形成具体问题整改清单。(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度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全面总结分析提升。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形成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规范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健全长效机制
(一)动态调整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局有关科室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提出动态调整《江西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意见,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至市行政审批科汇总。
(二)完善问题线索月报机制。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整改、报送机制,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加强统筹调度,落实月报制度,至6月份开始,每月底前将本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市行政审批科汇总。
(三)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自然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真正做到“应进尽进”。要严格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一律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牵头部门:法规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认真落实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行业(测绘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严厉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科、法规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规范治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到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持续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严格督促检查
市局将规范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清风正纪”专项行动相结合,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督查督办,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系统通报。对规范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联系人:陈梅
电话:0794-7522823
电子邮箱:lcgtzyj7522823@163.com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