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0/2023-24525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14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省一诺陶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89万件日用耐热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拟批复决定,为保证此弃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3-07-14开始,3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7528789
通讯地址: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44600)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一诺陶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89万件日用耐热瓷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性质为扩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陶瓷工业园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16°55′56.060″,北纬:27°16′03.070″。项目总投资561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9%。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一诺陶瓷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现有项目占地面积9057m2,本弃扩建新增占地面积6339.08m2,拟计划建设一栋占地面积为4000m2的4层厂房,即新增建筑面积为16000m2。 本弃扩建工程主要包括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其中辅助工程(办公楼)、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主要利用瓷土、高岭土等作为原材料,购置滚压机、挤出机、拉坯机、上釉机以及隧道窑生产日用耐热陶瓷。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年产309万件日用耐热陶瓷,总计达到489万件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你单位水处理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项目洗坯废水、压滤废水以及设备车间冲洗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3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黎川县东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再深度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修坯、开包、投料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隧道窑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修坯、开包、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排气扇等设施通风处理后自然逸散,隧道窑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直接通过15m排气筒外排;项目废气须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你单位应选用低噪、节能型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陶瓷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陶瓷废弃品、废石膏模、沉淀池下层沉淀物(洗坯、压滤废水沉淀池产生)、炼泥废泥和含铁杂质及生活垃圾。 你单位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在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