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6/2023-26264
发文机关: 黎川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17
事关重点群体创业,江西人社有举措!——失业人员创业政策篇
为更好助力重点群体创业,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工作方案》,围绕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主体减负、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灵活就业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即日起,“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篇目,详细解读各类重点群体创业政策。今天推出的是“失业人员创业政策篇”,一起来看→
失业保险金
按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2022年标准为:一类区域每月1665元;二类区域每月1557元;三类区域每月1449 元。
01
重点群体
失业人员。
02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03
申请材料清单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04
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电子社保卡等渠道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录入并确认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也可携带申领材料前往失业前最后一个失业保险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不通过理由,驳回申请。
4.业务办结:审核通过后业务办结,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扶持生产资金
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01
重点群体
失业人员。
02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自主创业的,凭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可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03
申请材料清单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04
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申领人携带申领材料前往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不通过理由,驳回申请。
4.业务办结:审核通过后业务办结,发放扶持生产资金。
技能提升补贴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01
重点群体
失业人员。
02
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能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验证,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03
申请材料清单
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填写编号联网查询);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04
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或线下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受理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网查询、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4.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示补贴人员名单、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5.业务办结: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业务办结,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公示有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