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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0/2023-24947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荷源乡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8- 18 16: 29 浏览次数:


 

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荷源乡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202323 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农田灌溉要求,需对原水渠进行新建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荷源乡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代码:2308-361022-04-01-855108)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荷源乡畲上村、资福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荷源乡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其中如下:

项目一、荷源乡畲上村上畲、中畲水渠工程:新建水渠长2480米、宽0.4米、高0.4米。

项目二、荷源乡资福村白叶坑水渠工程:新建水渠长2460米、宽0.6米、高0.6米。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57.62万元。其中项目一投资金额63.1万元项目二投资金额94.5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乡自筹

六、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荷源乡202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8月18日

 

 

 

 


来源: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