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2/2023-24920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21
黎川县2023年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学区划分及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黎川县2023年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学区划分及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安排、免试入学、学位控制、阳光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且符合城区中学招生条件的学生。具体包括县实验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新区小学、新城实验学校、栗塘小学、裘坊小学的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
(一)招生条件
1.城区户籍户
学生本人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范围内且2023年5月31日前落户者,可在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读。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原件或土地证原件等有效证明。
2.城区购房住宅户
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但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房并已入住,提供以下全部材料的,可在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读,按房屋坐落地址划定学区。(1)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2)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原件或盖有县房管局(或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正式发票或不动产信息证明),或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合同上必须有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备案专用章并提供正式发票);(3)已入住学区范围内住房并缴纳3个月水电费的发票。
3.城区经商户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满一年以上的(2022年8月31日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相应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商铺产权、缴纳租金等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经营状态为“正常”,且具有能用手机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无实体商铺的网店或在小区内(住宅、车库)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在城区经商的,需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
4.城区(园区)务工户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园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6个月以上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和工资流水表。务工计算时间及相关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5.工作调动户(指县外调入)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按监护人工作单位坐落地址根据就近原则划定学区。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等。
6.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
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认定材料:《现役军人证》《烈士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反映学生与军烈属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
7.港澳台胞子女
学生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为港澳台胞,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认定材料:港澳台胞身份证原件。
8.客商人员子女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域内投资经商,其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认定材料:客商证或在黎川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合作协议》等)。
9.特殊情况户
(1)孤儿。由县教体局根据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情况,就近安排入学。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乡镇和相关部门证明以及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符合多个入学条件户。当学生法定监护人具备多个入学条件时,由监护人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条件入学。
(3)廉租房、公租房户。学生法定监护人是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且该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可凭租房合同或协议、水电卡及交款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按租房坐落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4)棚改户。其子女按照规定可到原户籍地入学或现安置地学区范围内入学。
(5)其他。按上级有关规定的入学对象。
(二)招生办法
1.城区三所中学(县一中、县二中、新城实验学校)招生采取学区内就近原则进行。
2.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四月份上旬),学生入学信息登记;第二阶段(四月份下旬),学生材料信息审核;第三阶段(八月份下旬),按照学区划分下发通知书。
3.对确认在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近入学的学生由县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入学通知书至原就读小学。8月30--31日,学生凭《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所录取中学报名注册。
四、其它事项
(一)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全程监督城区中学初一新生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发现企业、单位、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县教体局举报。
(二)招生解释权限。本招生办法未尽事宜,由黎川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黎川县2023年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学区范围划分表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0日
附件
黎川县2023年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学区划分表
一、学区划分说明
(一)城区学区划分(具体招生区域以地段划分表为准)
1.新城实验学校学区
京川大道以西区域,国安路以南、团村路延伸段以西区域,洲湖路以南、国安南一路以西区域。
2.黎川一中学区
黎河以南、社苹河以西,京川大道以东、国安南一路以北、洲湖路以东区域,国安路以北团村路延伸段以东区域。
3.黎川二中学区
黎河以北、社苹河以东区域。
(二)其他区域划分
1.下桥路居住且户籍为下桥村的生源划归一中,下桥路居住但非下桥村户籍的生源划归新城实验学校。
2.连源、联盟、八都、点山、十字、十里、回 上、篁竹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生源划归二中。
3.新华、燎原、五一居住且户籍为当地生源划归一中,居住地为新荣(含永城路)、光明、店前、永兴桥的生源划归新城实验学校。
4.非日峰镇户籍生源可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相关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
二、各校所属学区范围具体地段划分表
(一)新城实验学校
福洲城、锦绣豪庭、金安小区、金元宝小区、荷心苑小区、川田嘉园、川田花园、黎川西汽车站商住楼、阳光城小区、杰汇华庭、福鑫小区、新荣村、二期廉租房(闽台工业园旁)、城南壹品、创业嘉园、京川大道单号1—435号、刘家小区1-143号、永城路双号2-476号、新平路2—42号 、京川大道289号附1-附12,永城路单号1-477号、师大路1-142号、营房路1-50号、天香巷1-41号、武家路、日峰新村1-75号、聚福首府、黎川府、康舒学府、锦绣春天、东晖名苑、五一家园、五一湖安置房、山湖豪苑、泽源华府、香荟国际、鑫鑫别苑、金川花园、丽景花园
(二)黎川一中
东兴路、敬贤路、冠建B区、冠建C区、庆缘春、诚兴广场、 喜盈门、鸿业小区、桃源居、新城大市场、国安风情街 、华山瓷厂(坪山)、新晨花园、初阳小区、华丽中央、 剑桥春天、博雅园、学府新城、学子新苑、万家春景、富辰国际、聚德花苑、 武装部宿舍、金三角新农村小区、 翡翠观湖苑、油画创意产业园旁安置房、新城家园、翰林名居、未来城、新丰家园、学府名门、康舒花园、江大花园、清华苑、紫荆花苑、国安壹号、学林苑、龙庭国际、榆园新居、新城明珠、金鑫花园、新城名苑、同鑫花苑、尚书苑、书香门弟、同胜幸福里、鄢家排、国家假日酒店旁生活小区、中荣帝景湾、逸品弯、鼎汇广场
(三)黎川二中
蔬州园路、港洲路、峰达公寓、双好超市商住楼、冠建A区、陶瓷工业园区、东方红大道、滨河新苑、日上大道、日峰路、建设路、财富广场、秀川花苑、宝德小区、幸福家园、金色家园、吉祥步行街、日峰步行街、十字街、十字巷、采阮巷、杨家巷、 南门口巷电信巷、站前巷、小西关巷、水陆巷、北门巷、北门路、汽配新村、下马路、花园新村、林车巷、路边巷、人民医院宿舍、小北门小组、石岭小组、吴家桥小组、田东小组、塘下小组、黎江御景、德心花园、同胜时代广场、药王殿巷、气象巷、路工新村、钢厂巷、 特钢新村、小康新村、职校路、地税路、黎海花苑、 商城路(昌文步行街)、水塔路、 粮舍巷、粮贸巷、粮车巷、东门排、油库路、靶场一村、靶场二村、东风村、盐库村、东门新村、靶场路、黎光路、银光路、畜牧场(花园坑)、名仕花园(黎海花苑内)、黎海西路(盐库路尾端)、阳光花苑(盐库路尾端)、回上村株林荆源、株林路、花市街、凌云巷、姚家巷、牛奶巷、人民路、人民新路、第一农贸市场、担水巷、江家巷、喻家巷、彭家码头、吴家巷、老槽门巷、龙船巷、关帝巷、 烟丝巷、排栈巷、新丰桥巷、篁竹街、翡翠城、横港路、胡家巷、许家巷、 商会巷、鄢家巷、光明巷、光巷 、石莲巷、南山巷、太升巷、东郊新村、余家巷、李家巷、枫柴巷、茶园巷 、王福巷、洗马坑、日升山庄、船山路、菖莆巷、千佛阁、画眉一村、画眉二村、画眉三村 、涂家巷、 梧源巷、良种场、农科所、肖家巷、回上村回上(街上)小组、回上村后山湾(下后山)、回上村山湾路(上后山)、应宿巷、元远巷、县车队、 阳光小区、四友小区、针织巷、金东山庄 、富贵佳园(民政局后)、金黎小区 、储备库、丽景豪苑、东景名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