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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5/2024-2781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审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6

【审计公开】关于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16 09: 30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制定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水平。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县审计局于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黎川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6个方面22个问题截至报告日,已完成整改17个,仍在整改的3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截止2020年底,县财政未将预算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计4005.1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上半年将上述资金分批缴入国库。

2.当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不实。

历年预算外暂存款2020年缴库4726万元,计入当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为完成2020年上半年市局下达的收入任务,县财政局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代垫了部分非税收入。今后,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实际收入缴库。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性基金少做收入368.7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将上述资金全部缴入国库。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预算及预算外暂存款、暂付款、预拨经费年末余额较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财政预算暂存余额19250.09万元,暂付款余额40673.67万元,预算外暂存款余额20355.14万元,预算外暂付款余额11707.76万元,预拨经费年末余额445.78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中。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清理预算内暂付款6091.78万元,预算外暂存款3000万元,预算外暂付款1516.6万元。下一步,将建立完善借款收回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财政对外借款行为,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四)其他财政问题

1.财政专户资金未按规定调入国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库存款 5962.83万元,其他财政存款(各商业银行)23043.5万元,财政专户存款(各商业银行)38645 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受疫情影响,部分专项债项目进度缓慢,未及时拨付到位。但根据上级专项债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要加快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因此县财政局将部分专项债资金拨付到财政专户进行管理。

2.少收“过桥贷”利息18.54万元。

2019至2020年6月,黎川县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对江西省九州陶瓷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少收“过桥贷”利息18.5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金控金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12月8日、12月9日收回利息共计18.54万元。

(五)税务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减未减印花税。

追溯审计发现,2018至2019年度黎川县税务局对73家企业的账簿印花税未减半征收,涉及应减未减金额2.0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税务局已将涉及应减未减金额共计9862.55元退还至相关企业,剩余部分因企业注销等原因,无法退还。

(六)其他审计存在的问题

1.黎川县总工会2020年1月至6月收取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未按《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先征后全额返还相关规定执行,涉及金额11.72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由于涉及的相关小微企业均未设立工会经费专户,县总工会无法退还至原企业。目前已将应返未返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共计11.72万元上缴至县财政。

2.黎川县人社局未按规定落实政策,多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7.96万元。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具体落实办法,确保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前,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期间收取70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227.9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人社局对涉及多收缴农民工保证金的70个项目进行了详细排查。目前已退还农民工保证金共计101.26万元,剩余无法退还资金126.7万元已上缴至县财政。  

3.黎川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违规向5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017年至2020年6月,黎川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对财政供养人员程某、过某等5人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合计2.77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已追回违规发放贷款贴息共计2.77万元上缴至省财政。

4.人防工程方面

(1)黎川县人防办违规发放值班费。

追溯审计,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黎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同一天发放下洞费、下乡费的同时违规发放值班费4.335万元(固定发放值班费标准300元/人月)。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住建局已将违规发放值班费共计4.335万元追回并上缴县财政。

(2)黎川县人防办滞留应上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追溯审计,黎川县2018年易地建设费收入应上缴106.37万元。根据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人防办联合发文《抚财建指〔2019〕20号》通知,2018年度人防易地建设费上缴数列入2018年年终结算上解项目,上解数82.93万元。少上解23.4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将少上解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23.44万元上解至市财政。

5.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1)2020年宏村镇财政为黎川县康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分红给贫困户,款项尚未收回,金额总计544752元,存在财政资金流失风险。

追溯审计,2019年黎川县康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88户本地贫困户代养五黑鸡,由于疫情、流感等原因鸡苗大量死亡,无法兑现合同规定给贫困户的收益。宏村镇人民政府对此问题进行调解,确定启动防贫险和产业保险,由保险公司理赔275000元,康农公司自筹负担269752元。2020年12月初宏村镇政府已先行通过向县财政暂借资金垫付代发了贫困户养鸡收益544752元,但因康农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和保险理赔程序复杂等原因,康农公司和保险公司资金至审计时尚未到位,宏村镇人民政府应继续进行跟进,及时全额将垫付的财政资金追偿到位,防止财政资金造成损失。

整改情况:整改中。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共计理赔216320元,已转入宏村镇账户。宏村镇将就剩余58680元理赔款继续与保险公司沟通,如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则该部分赔偿款将由康农公司承担。同时,针对康农公司自行承担的赔偿资金共计269752元,宏村镇已督促该公司尽快筹集资金转入该镇账户。目前正在积极沟通中。

(2)龙安镇行政多补镇工会经费76440元。

2020年1月、2020年3月,龙安镇行政账分别补工会经费80000元、100000元,共计180000元,按规定最高可补103560元(3452000的3%),多补工会经费7644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龙安镇已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12月13日将多补工会经费共计76440元退回行政账。

(3)潭溪乡公职人员2人次违规“吃空饷”,涉及金额242172元。

追溯审计,潭溪乡人民政府公职人员章某、张某两人2017年至2018年请假在外未上班,该乡仍发放两人工资,其中发放章某126654元、发放张某115518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潭溪乡已追回上述二人违规发放工资共计24.22万元。

(4)樟溪乡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资金。

2020年4月,樟溪乡中洲村村委会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17345元用于其他方面支出,其中:乌王坝水渠维修工程4225元,烤烟房维修工程5300元,农田受毁挖机台班费782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樟溪乡已将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全额归还至村集体专账。

5.2020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黎川县湖坊乡、西城乡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入河流。

追溯审计,截至2019年12月,黎川县湖坊乡、西城乡未建立污水处理厂。经现场查看,全乡生产、生活等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接排入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整改情况:整改中。湖坊乡已与县生态环境局协调沟通,争取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350万元,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西城乡已与县生态环境局协调沟通,争取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300万元,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

(2)湖坊乡未经审批非法建立河道采砂点采砂。

追溯审计,2017至2019年,湖坊村村民张某在湖坊乡湖坊村至水湖村河道范围非法采砂。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水利局已对非法采砂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3)西城乡非法占用林地

追溯审计,2019年8月李某在西城乡新桥村古塘小组花迷窠山场开发采石场,涉嫌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000

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城乡已对涉嫌非法占用林地当事人罚款2万元已执行到位。

6.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决(结)算审计存在的问题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的黎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多计工程造价279.3万元。

该工程财政局评审审定结算造价为2767.7元,审计人员通过抽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签证单等资料对照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同时对照合同相关条款与实际结算方式,发现县财政投资评审结算仍存在部分清单项目多计算工程量(如:挖基础土方多计算658m3、环氧地坪漆地面多计算449.43m2);工程量清单重复计算(如建筑010407001001现浇其他构件与装饰020106001001石材楼梯面层重复计算);清单项目现场未施工(如功放 REAL AUDIO PS-8.0M);单价未按“黎川县教育体育局”有关网架修改图纸重新拟定价格的规定下浮(即单价按招标控制价,总价按原合同价同比下浮0.967)等问题,造成多计工程造价279.3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审计结果,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方进行了协商,双方同意对应付工程款进行调整,并在支付工程尾款时予以扣除。调整后实际支付工程款2488.4万元,与审计结果一致,未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同时,县财政局已对该项目评审机构作出了扣除全部评审费并在三年内取消评审资格的处理。



来源: 黎川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