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5/2024-27814
发文机关: 黎川县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6
【审计公开】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黎川县审计局于2022年7月18日至8月20日对黎川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日峰镇等部门和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黎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计,以揭示财政预算资金编制不精准、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及时、预算执行不规范、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国有资产出租招拍不合规和登记处置不规范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到位等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审计目标。审计的主要范围包括: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罚没收入入库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支出情况、预算资金拨付的及时性、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政府性债务、“三公”消费以及财政资金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困难群众救助等情况。审计人员以账面审计为主,主要运用了审阅、核对、询问、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对县级会计报表、县本级预算内外相关总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部分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与追溯。
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1年,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用,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2021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 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县财政决算报表反映: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16955万元,完成预算数248730万元的 127.4%,同比下降4.35%。其中:(1)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851万元,完成预算数72119万元的 98%;(2)上级补助收入127622万元(返还性收入247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657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252万元);(3)调入资金 8651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830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28218万元);(4)债券转贷收入 25252万元;5、上年结余资金6712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851万元,较上年增长1.19%,主要是税收收入增加。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53645万元(占比76%),增长10.74%。其中:增值税26251万元,下降0.09%;企业所得税4641万元,下降12.55%;个人所得税481万元,下降18.47%;城市维护建设税5234万元,增长56.94%;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共计7433万元,增长13.5%;契税8535万元,增长56.09%;烟叶税1070万元,增长16.05%。
(2)非税收入17206万元(占比24%),下降20.24%。其中:专项收入3574万元,增长50.7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994万元,下降59.11%;罚没收入4993万元,增长6.3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60万元,增长20.47%。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09470万元,完成预算数248730万元的124.4%,同比下降4.63%。其中:(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1415万元,完成预算数241221万元的125%;(2)本级上解上级支出3856万元;(3)债务还本支出4199万元。全县财政总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748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1415万元,较上年下降4.32%。主要是医疗卫生与文体传媒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73万元,增长9.68%;国防支出4万元,下降90.9%;公共安全支出10287万元,下降26.69%;教育支出51376万元,增长3.13%;科学技术支出6593万元,增长2.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06万元,下降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59万元,下降6.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77万元,下降37.04%;节能环保支出9182万元,增长1.7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816万元,下降7.69%;农林水支出47758万元,增长0.02%;交通运输支出9295万元,增长0.4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15万元,下降36.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6万元,下降32.8%;金融支出83万元,增长82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26万元,下降10.37%;住房保障支出12304万元,增长128.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93万元,增长74.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3万元,下降17.51%;其它支出7万元,下降98.27%;债务付息支出2667万元,增长17.3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万元,下降10.7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1247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1)基金预算收入7970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1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6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3266万元;(3)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6770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56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39万元);(4)上年结余8274万元;(5)调入资金2294万元。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9852万元,同比下降 41%。其中:(1)基金预算支出64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32万元,其他支出3858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58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462万元);(2)债务还本支出4291万元;(3)调出资金58300万元;(4)上解上级支出3031万元(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统筹部分)。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139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总表反映:
2021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20689.0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04.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84.51万元。
2021年全县社保基金支出18640.1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81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23.67万元。
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2048.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391.44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运行情况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21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231043.14万元,2021年度新增债务929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债务25252万元,专项债务67704万元),偿还债务8557.47万元,2021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315441.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7296.26万元,专项债券218145.41万元。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021年初余额24.39万元,全部是江西工业低碳绿色发展示范项目;2021年度新增债务6007.4万元,偿还债务0万元,2021年末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6031.79万元。
截止2021年底,省财政厅核定黎川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共332235.3万元。省财政厅核定黎川县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66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05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5565万元。
(三)“三公”消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县公务接待支出788.79万元,公务用车支出925.27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支出346.52万元,公车运行费支出578.75万元),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合计“三公”消费支出1714.06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县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政策因素影响下的收入增速放缓、支柱税源增长乏力、“三保”教育环保等刚性支出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等困难,进一步强化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加强财源建设,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同时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税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480.66万元。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0447.63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21年末应缴未缴2192.45万元;(2)罚没收入过渡户余额2021年末应缴未缴5005.11万元;(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21年末应缴未缴2392.72万元;(4)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2021年末应缴未缴307.43万元;(5)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2021年末应缴未缴31.71万元;(6)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2021年末应缴未缴224.25万元;(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21年末应缴未缴37.43万元;(8)污水处理费收入254.44万元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9万元2021年末应缴未缴。
2、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33.03万元。其中:(1)2021年县财政局总预算账“其他应付款—财政专户利息”科目年末余额20.57万元应缴未缴国库;(2)2021年县财政土地清算资金专户账“其他收入—利息”科目年末余额12.46万元应缴未缴国库。
黎川县财政局应予以纠正,并将上述预算收入依法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二)违规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涉及金额367.95万元。
2021年县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以工作经费、奖励经费等名义向13家非预算单位拨款总计367.95万元。其中,拨给中国人民银行黎川县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抚州监管分局、抚州市公路局黎川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黎川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县气象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抚州支队保障处7家省属单位317.01万元;向黎川县游泳协会等6家社会团体拨出工作经费50.94万元。
黎川县财政局应予以纠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切实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105.93万元未清理收回。
1、非预算单位历年往来借款挂账,涉及金额1081.78万元。县财政总预算账“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截止2021年末,以前年度向非预算单位出借未归还的财政资金共计1081.78万元,其中:地税局10万元、供电公司854万元、黎川公路分局100万元、国税局117.78万元。
2、非预算单位2021年当年借款145万元,年末未归还金额24.15万元。2021年县财政总预算账“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2021年当年县财政向非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145万元(抚州市黎川县生态环境局经费15万元、人财保险公司黎川分公司130万元),年末应收未收24.15万元(抚州市黎川县生态环境局经费15万元、人财保险公司黎川分公司9.15万元)。
黎川县财政局应及时改正,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行为,不得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有效清理财政资金借款。
(四)企业“过桥贷”资金形成呆账,涉及金额761.16万元。
截止2021年末,县财政局过桥资金专户“暂付款”科目余额761.16万元,均为历年出借各类企业呆账。其中:江西武夷陶瓷有限公司300万元、江西巨光实业有限公司230万元、江西广源伞业有限公司10万元、江西省鑫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60万元、江西耕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1.16万元。
黎川县财政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归还财政资金。
(五)国有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待加强。
经审计抽查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结合财政部门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发现国有资产在出租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1、个别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程序。如县商务局下属改制企业经营性资产未履行公开拍租程序自行出租。
2、部分业主单位在建工程未按要求及时转登固定资产。 2020年黎川县教体局管辖的3所村级幼儿园共计870.2万元、2021年县残联新建的康复大楼电梯计91.01万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黎川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及监督职责,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改正,并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模糊,绩效目标值未实现。
审计抽查发现,财政预算资金存在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目标设置模糊、不精准、不完善等情况。
1、德胜中心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项目,金额35万元,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少,9个三级指标中只设置了1个满意度指标。
2、县委信访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金额70万元,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模糊,三级指标目标值未设置准确数值。
黎川县财政局应切实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绩效计划编制、绩效目标设定、报送、监测及目标实现等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存在挤占挪用、兜底保障不到位等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02.17万元。
审计抽查黎川县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结合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清查结果发现:
1、骗取套取救助资金9.905万元。其中:2019-2020年期间82户城乡低保对象死亡后未及时报送信息,多领取社会救助资金共计9.905万元。
2、挤占挪用救助资金23.68万元。日峰镇等9家敬老院挤占挪用2021年度财政、民政部门拨付的救助对象特困供养资金23.68万元,用于各敬老院办公经费、修缮、采购院内日常生活用品等支出。
3、兜底保障不力,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涉及金额68.58万元。其中:困难群众少获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68.54万元(2002人次困难群众在2020-2021年度未达到90%适度目标,少享受医疗救助57.88万元;220名重度残疾人2020年未享受参保资助6.16万元;85名困难群众2020-2021年应享未享参保资助2.43万元;5名困难群众2020-2021年就医报销时未享受到医疗救助2.07万元);2名残疾人应享未享2021年3个月的残疾人护理费0.04万元。
县财政部门应会同民政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予以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把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督贯穿整个资金分配使用等全过程,以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利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八)财政专户资金未按规定调入国库。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县财政其他财政存款余额(各商业银行)6409万元,未按规定调入国库。
黎川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将应当调入国库的存量资金及时调入国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或统筹整合使用。
(九)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的问题
1、湖坊乡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及绩效奖。
2021年经费账4月3#凭证,在文旅局扶助专款54000元中,支付湖坊村干部吴翠玉工资1450元、绩效奖1900元。
责成湖坊乡人民政府今后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津补贴发放的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并将违规发放的工资绩效津贴3350元及时予以清退收回。
2、中田乡政府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新增固定资产未据实登记,造成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8万元。
中田乡政府经费2021年2月1号凭证,2021年1月26日中田乡政府向黎川县鑫耀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投影1套、电脑6台、电视机2台等文化用品,支付金额6.85万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
中田乡政府应立即进行账务处理,调增固定资产,以免国有资产流失。
3、熊村镇未履行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程序,涉及金额14.5万元。
如:2021年2月#11号凭证,付熊村镇坊坪村禾坑土地复垦工程款49062元;付黎川县熊村镇洙岩村白家渣土清理工程款46090元。以上两个工程无竣工验收单。
责令熊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4、西城乡未严格落实扶贫政策,造成脱贫户未能及时享受折股量化分红8.06万元。
截至2022年3月1日,西城乡人民政府未向江西红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取2020-2021年折股量化分红8.06万元,导致西城乡62户脱贫户未能及时享受该政策。
西城乡人民政府应尽快向实施主体收取折股量化分红资金,及时发放给脱贫户,切实维护脱贫户利益。
5、黎川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存在施工缺陷。如停车场下雨积水较严重、新旧房屋连接处墙面粉刷层出现裂缝、脱落等问题。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目前存在的施工缺陷问题进行修缮处理,并加强后期管护。
(十)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2个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缓慢,涉及金额92.6万元。
(1)2020年中田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合同金额366.67万元,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4月21日,2022年5月10日该工程进度已开展至90%,已拨付工程款的50%即183万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按进度应拨付至工程款的70%即256.67万元,少拨付工程款73.67万元。中田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5月10日向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递交拨款申请书,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尚未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手续。
(2)2021年华山镇洲湖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合同金额103.78万元,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8日竣工验收,该工程已完成结算评审,结算评审价90.93万元。已拨付工程款72万元,黎川县财政局尚未将应拨付的18.93万元工程款拨付到位。
责成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及黎川县财政局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
2、工程项目存在中标单位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施工、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黎川县惠民水库规范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均为抚州市黎川县生态环境局,项目总投资32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①该项目中的监测房是拼装式轻钢结构式,金额23.87万元,其施工单位为抚州新众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无钢结构施工资质。
责成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改正,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
②该项目于2021年1月15日完工。审计人员通过勘察现场发现,监测房(拼装式轻钢结构式)屋面2处渗水,影响使用,隔离栅部分被破坏、损毁影响水源地的保护。
责成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责令施工单位改正。
(十一)县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往来资产6094.11万元长期挂帐,存在损失风险。
1、截止2021年,鑫源投资公司账面反映2008年以前应收账款5665.11万元。
2、根据黎府办抄字〔2010〕48号抄告单,向饶春辉买断7户商业系统银行贷款债权330万元,7户商业系统已实现转制。
3、截止2021年,鑫源投资账面反映存货99万元,系根据2011年9月20日与中国信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购买江西华港电子有限公司(华港)债权,华港及其担保人黎川县华山无线电厂已关停多年。
上述债权长期未清收,存在损失风险。
投资集团和鑫源投资应当加强对以上债权的清理,并积极催收,确保资产真实有效。
(十二)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1、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3.78亩。
黎川县赣抚建材公司通过龙安镇宋洲村村民余超、李国强于2020年、2021年向宋洲村茅棚二组廖绍良、葛根耀、葛国庆、葛明月4户村民租用水田3.78亩,用于采砂场堆放砂石料。经图斑卫片分析及向县自然资源部门查询,该块田为基本农田。该砂场于2021年底关停,但所租用堆放砂石料的农田已成为沙地,未进行恢复。
责令龙安镇人民政府督促黎川县赣抚建材公司及时将沙地恢复原貌。
2.复绿工作滞后,涉及面积19.43亩。
经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至2021年,县林业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有共计19.43亩(其中:井戈村大窠山场13.8亩,井戈村猫咪山山场2.23亩,王沙坑村郭石山场1.6亩,龙安村老虎巢山场1.8亩)被违法占用、滥伐的林地仍未进行植被恢复。
责令龙安镇人民政府会同林业部门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按要求株数进行复绿。
3.德胜镇人民政府增减挂项目因后期管护不力,出现抛荒,涉及面积6.8亩。
德胜镇人民政府应对抛荒问题高度重视并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项目开发的后期管护,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建议
(一)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合理精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财政部门应坚持量入为出,守住“三保”底线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资金审核程序。同时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应收尽收,应支尽支,客观真实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存量资产。
(三)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要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强化专户资金的收支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对财政专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户资金安全使用、高效运行,提高专户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时足额下拨项目资金,细化上级专项资金用途,强化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统筹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五)增强财政统筹能力。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各类沉淀资金和一年以上项目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非税资金账户和财政往来呆账要及时进行清理;三要积极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定合理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
(六)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