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8/2024-27927
发文机关: 黎川县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25
黎川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承担对冒领、骗取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实施行政处罚;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内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牵头组织与毗邻县(区)和县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责任,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七)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本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和3个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0794-7522711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0794-7522715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承担对冒领、骗取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实施行政处罚;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三)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0794-7522756
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承办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域变更的报批工作;承办与毗邻县(区)及区内乡镇、村的边界线的勘定和协商处理边界争议、纠纷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线管理和界桩的维护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四)养老服务股:0794-7566295
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股:0794-7566036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股:0794-7566036
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民政事务中心:0794-7522755
(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0794-7522756
(九)养老服务中心:0794-7566295
三、基本信息
单位负责人姓名:付勇(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地址: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邮箱:lcmzj@126.com
联系方式:0794-75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