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3/2024-31799
发文机关: 黎川县商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24
【消费品以旧换新暨家居下乡】黎川县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日峰(国安)站、熊村站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
主办:黎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黎川县商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一、消费券发放对象
在黎川县生活的居民(包括当前在黎川县生活工作的外县人员)
二、消费券发放地点
日峰镇国安广场、熊村镇礼街社区文化广场
二、消费券领取方式及有效时间
消费者根据购买需求到巡展促销活动现场进行扫码领券。(发放地点1公里以内可扫码领券成功)
电子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期限为
日峰(国安)站:2024年11月2日—11月3日;
熊村站:2024年11月5日—11月6日。
三、消费券使用方式
第一步:消费者注册成为“云闪付”用户。
第二步:使用云闪付“扫一扫”,现场扫码领券;
第三步:购买家居产品并支付。
使用云闪付“扫一扫”或者出示“付款码”给商家扫一扫即可享受满减优惠
四、消费券面额及数量
共发放消费券16万元,用于家具、家电、厨卫等家居产品消费。消费者购买家具、家电、厨卫产品,按照剔除所有商家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每个APP用户一个手机号每类消费券只可享受一次。
(一)日峰(国安)站发放12万
满1000减200元(共计40张、总额0.8万元)
满2000减400元(共计40张、总额1.6万元)
满3000减600元(共计40张、总额2.4万元)
满4000减800元(共计40张,总额3.2万元)
满5000减1000元(共计40张,总额4万元)
(二)熊村站发放4万元
满1000减200元(共计30张、总额0.6万元)
满2000减400元(共计40张、总额1.6万元)
满3000减600元(共计30张、总额1.8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使用规则
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在指定站点扫码领券后,直接到活动合作商户处购买家居产品时使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单个家居产品不可拆分成多个订单支付,数量有限,使用完为止,消费券可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不可同时叠加其他政府优惠活动。消费者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对交易真实性的核查工作。
(二)结算规则
消费券金额由商户先行垫付,商户不允许让消费者垫付资金,活动结束后,由中国银联汇总提供相关参与商户消费数据明细清单,参与商户需提供每笔消费凭证(如出库单、收据发票)、消费者信息登记表、上门安装效果照片(带时间、地点水印)作为佐证结算材料,产品限于活动结束两周内安装完毕。
(三)严禁套现
商家和消费者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不予发放已核销资金并收回前期套现、套补资金;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消费券使用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处理。中国银联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四)监督举报
活动开展期间,黎川县商务局将派员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以确保活动的真实性。黎川县商务局将采取电话抽查、上门核实、邀请记者随机采访等方式,对交易情况数据记录进行不低于10%的随机抽查,重点复核产品是否符合使用范围、退货未退券情况、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
对于在消费券活动中发现的商家套现、质量不达标、转售消费券、转嫁消费者垫付消费券等违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拨打黎川县商务局举报热线,县商务局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将举报信息反馈至县纪检、公安、市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全流程监督的强大合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0794-7582668
监督举报地址:黎川县黎河大道兴武路106号2楼黎川县商务局223办公室
附件:黎川县家居下乡巡展促销电子消费券活动合作商家汇总表.xlsx
黎川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