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1/2024-3188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30
2024年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介绍
一、部门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指导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材目录,组织实施全县基本药材采购、配送、使用。
7.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的人口数量。
8.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材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9.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1.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3.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20个,包括委机关和1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数71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03人。实有人数1234人,其中在职人数628人,包括行政编1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8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33人;聘用卫技人员606人。
三、基本信息
负责人:曾卫(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县卫健委主任)
单位名称: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黎川县日峰镇黎河大道16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7522332
邮箱地址:lcwsj20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