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4-32485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1-04
【征求意见稿】黎川县关于加强基层小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全县广大群众:
为加强全县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抚州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起草了《黎川县关于加强基层小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送审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反馈。
(联系人:杨晨毅,电话18296973611,邮箱: 1191728187@QQ.com)
具体内容见黎川县关于加强基层小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送审稿).doc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相关条款由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