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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0/2024-32679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广核黎川永兴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12- 12 10: 39 浏览次数:

中广核黎川永兴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中广核黎川永兴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12-12至2024-12-16,3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4-7528789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兴武路27号
        邮编:3446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中广核黎川永兴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德胜镇
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南昌)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
编制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项目概况:鉴于光伏组件地块的租赁以及政策原因,原批复的部分光伏组件地块不再作为项目用地继续建设,与原计划的50MW装机容量相比,还有40MW的余量尚无法落地。为此,针对本项目建设单位重新进行选址,进行变更报批。 项目位于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龙安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本项目《报告表》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设置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场地避开周边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周边水体,施工期完成后及时对所在地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永兴桥升压站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主要排至光伏板下方,用于下方农业种植灌溉,清洗不得添加清洗试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你公司应选用低噪、节能型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光伏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及废油抹布。你公司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固废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固废暂存依托中广核黎川永兴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内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 (五)严格落实退役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服务期满后,废旧太阳能电池和废旧设施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运营期完成后及时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公众参与情况:/


来源: 黎川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