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4/2024-32983
发文机关: 德胜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27
德胜镇黎明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工作,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现状;二是摸清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三是摸清家庭承包户退出或应退未退情况;四是摸清无地少地农户情况;五是摸清村、组农用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情况。
(二)探索延包一般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试点村组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选举延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延包方案、制定重大问题处置办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三)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农民”身份缺失问题,明确家庭成员登记对象。
(四)制定二轮延包方案。试点村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延包方案,在顺延基础上,依法探索机动地、收回地发包,在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承包地,或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障等多种措施,解决无地少地农户诉求。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延包衔接、退出承包地处置等问题。
(五)实施延包确权登记。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填写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经公示无异议的,完善或续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除期限外无变更内容的,原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有变更的按变更程序重新发放权证。
(六)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按照数据信息化、资料可视化、管理动态化、服务网络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信息系统,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探索通过承包合同网签实现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变更常态化管理。
二、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11月)
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及召开启动会,让农民对政策应知尽知。成立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1月)
全面摸底排查,召开座谈会,讨论、制定村组延包方案。理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土地二轮承包再延长30年工作政策体系,探索土地延包工作中缺地少地农户需求的解决路径,完成档案归档等工作,完成我镇延包试点工作主体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9月)
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做法,梳理成效和不足,有效评估、提炼精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推进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1月)
利用横幅、电子屏进行宣传。村组干部入户走访,让农民对政策应知尽知。召开群众、两委座谈会议,传达省、市、县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12月)
村委会两委干部要组织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承包人口变化情况、土地现状,重点排查存在问题及潜在风险。对摸排情况要建立台账,分类明确,专人管理。
(1)清查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情况,重点查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人员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低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的农户详细情况等。
(2)查清农村土地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摸清集体机动地、新增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时适合家庭承包而未承包的土地、整户消亡承包地未交还集体土地的空间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
(3)对二轮土地承包遗留下来的问题,如四至不清、漏登、错登、要求互换、分户等情况进行核实,将真实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4)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辖区内的土地征用情况、延包农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摸排。
(5)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农民建房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梳理建房类型、建筑面积、建房数量等指标。
(三)措施研讨阶段(2025年2月)
试点村摸排完成后,及时将摸排结果报送至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1)针对摸排情况和突出问题,召开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及村民组长座谈会,在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讨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2)对讨论形成的初步问题解决建议和办法,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业务指导与工作意见。
(3)再次召开座谈会议,酝酿更为完善的问题解决措施办法。
(4)根据建议和意见,综合修改完善各项措施办法。
(四)制定延包方案(2025年3月)
试点村根据县、镇指导意见,在研讨形成的问题解决措施办法基础上,根据各个村民小组的实际情况,“一组一策”制定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方案。并经各村组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五)分类妥善推进(2025年4月)
根据延包方案,分类推进延包试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延包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好法律法规关,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执行;无明确规定的,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具体按以下措施落实: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依法依规作适当调整。
(2)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从2024年8月31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3)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4)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维护进城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其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
(5)解决部分农户无地少地问题。对因婚丧嫁娶及新生人口等原因,造成人员变动较大、人均承包地面积不均、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将预留的机动地、整户消亡的地,新增集体土地、未纳入家庭承包的“黑田”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发包给无地少地农户。
(六)建立延包档案(2025年8月)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农户档案。
(1)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土地延包合同;
(2)对需要修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收集农户变更经营权证需要的材料,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修正;
(3)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完善黎川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信息系统,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4)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探索通过承包合同网签实现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变更常态化管理。
(七)系统总结完善(2025年9月)
对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系统梳理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存在不足,形成工作报告。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30年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分别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附件2),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二)强化统筹整合。建立村书记总牵头,镇领导督促指导,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落实工作责任,并将该工作任务纳入村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相互补位不缺位。
(三)加大财政投入。要强化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资金支持,将该项工作列入本年度开支预算,根据工作进度实时进行开支经费报账,切实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实行“周通报、月督查、季考核”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执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有成效、推进有力的镇村干部和小组长,按程序进行通报表彰;对执行不力、工作任务完成较差、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对相关干部和小组长进行追责问责。
(五)妥善化解矛盾。及时掌握和反映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涉及重大政策的及时请示报告。对局部性问题,可按照“一组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通过差异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村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