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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0/2024-29332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03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华山镇麻坑至张家湾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 04- 03 10: 14 浏览次数:


 

黎川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华山镇麻坑至张家湾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请示》(黎交服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华山镇麻坑至张家湾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华山镇麻坑至张家湾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申报,项目代码:2404-361022-04-01-149188。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华山镇。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长度0.163公里,起点桩号K1+187,,挡土墙109.6立方米、回填路基土方1214立方米、新建砼防撞墙及拦水墙、破除原悬空水泥面板43.6平方米,重建水泥路面面板43.6平方米、路面垫层43.6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1.2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预算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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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