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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03/2024-3097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商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17

【消费品以旧换新暨家居下乡】家居、房产电子消费券来了,即领即用,不用抢!

发布日期: 2024- 06- 17 09: 57 浏览次数:

在黎川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6月18日

百万家居、房产消费券来袭!

缤纷有好礼,嗨购618!

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

可用于家具、家电、厨卫、房产消费

 

主办:黎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黎川县商务局、黎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银行黎川县支行

消费券发放对象:黎川县生活的居民(包括当前在黎川县生活工作的外县人员)

领券时间

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0:00——2024年71823:59

使用期限

家居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6月18日10:00——2024年728日23:59,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房产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从2024年6月18日10:00开始领取使用。如消费者领取消费券成功后10天内未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该消费券自动失效,失效券重新放回房产消费券发放池进行发放。房产消费券最终使用有效期限为2024年728日23:59。

 

领券方式

关注“黎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并通过“领券入口”进入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微信扫描或者识别活动详情页面二维码进入中国农业银行APP指定页面领取优惠券,获券人员可在“我的消费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申领者可在“中国农业银行APP-生活-政务民生-江西地方政府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查看优惠券使用方式和可用商家。

领券提示

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用于家具、家电、厨卫、房产消费,单笔订单金额需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

每个APP用户一个手机号只能领取消费券一张,领取电子消费券后即可到活动商户核销抵扣使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订单仅限核销一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可同时叠加活动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

房产消费券使用者需为在活动期间购买黎川商品住宅且购房人为自然人的消费者,且为领取消费券本人(即购房者和领取房产消费券手机注册账号在农业银行平台绑定身份一致),不得转让他人。(消费者与房产公司在网签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应于2024年618日消费券发放之后,7月2823:59消费券失效之前 ) 。

房产公司应审核确定购房者为领取消费券本人,同时确定网签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约时间2024年618日至2024年7月2823:59期间,购房者使用消费券结算。

 

(一)家具、家电、厨卫板块(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二)房地产板块(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指南

确保手机已安装并注册中国农业银行APP,手机未安装进入消费者需进入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中国农业银行”下载安装并注册为中国农业银行掌银用户。为便于客户反馈问题及后续服务,中国农业银行APP自助注册时,请在所在地选江西,营销代码输143571。

1、微信搜索并关注“黎川发布”微信公众号

2、点击右下角菜单“领劵入口”

3、进入活动详情页面,扫码或者长按识别活动二维码,进入下方页面,点击“打开APP”按钮,如果提示无法打开中国农业银行APP,请重新下载并登录中国农业银行APP。(下载完毕后重新回到当前流程识别二维码参与活动)

4、打开掌银APP,直接进入“好礼缤纷送  嗨购618”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5、客户领取消费券后,在“我的消费券”查看领取的消费券。

6、客户到指定商户消费,告知商户使用黎川县政府消费券支付,“我的消费券”列表选择要使用的消费券,并出示消费券二维码。

重要提示:商家和市民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县农行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核销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 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