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4-30773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21
文字解读:《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黎川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集中整治占用、堵塞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确保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畅通无阻。
二、目标任务
本次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是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如宾馆、商场、学校等)、其他公共场所(如文物保护单位、办公场所等)、居住场所(如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厂房仓储场所及其他单位场所。
整治重点包括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门禁系统但未设置“紧急出口”标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未按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
四、任务措施
包括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组织基层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以及多方联动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报送,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五、任务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牵头组织和调度推进。村委会(社区)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发动自查自改和组织基层排查。各行业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整治工作。监督执法部门如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则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方案提出多项保障措施,包括成立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定期梳理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时上报。
政策文件: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黎民之音】第五期: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