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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6/2024-30773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21

文字解读:《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06- 21 11: 19 浏览次数: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黎川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集中整治占用、堵塞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确保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畅通无阻。

二、目标任务

本次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是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如宾馆、商场、学校等)、其他公共场所(如文物保护单位、办公场所等)、居住场所(如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厂房仓储场所及其他单位场所。

整治重点包括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门禁系统但未设置紧急出口标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未按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

四、任务措施

包括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组织基层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行业领域排查核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以及多方联动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报送,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五、任务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牵头组织和调度推进。村委会(社区)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发动自查自改和组织基层排查。各行业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整治工作。监督执法部门如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则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方案提出多项保障措施,包括成立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定期梳理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时上报。

政策文件: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黎民之音】第五期: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黎川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