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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黎川县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3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1.机关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4 | 机构设置 | 1.内设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5 | 领导分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6 | 人事任免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7 | 重点领域 | 政策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8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9 | 纳税服务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0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1 | 1.纳税人识别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2 | 1.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 |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13 | 1.办税服务厅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4 | 1.申报征收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5 | 1.事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6 | 行政执法 | 1.职权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7 | 1.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8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19 | 1.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20 |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21 | 1.纳税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22 |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 ||||||
23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黎川县税务局 | ■政府网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