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执行公开 > 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LCX0012/2024-30557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26

2024年黎川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07- 26 09: 52 浏览次数:

为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规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优化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提高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统一实施。各幼儿园按照统一部署实施招生工作,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相对就近。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及其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以相对就近为原则,有计划地招收招生范围内的幼儿。

(三)公平公开。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打造公平公开的政策环境。

三、招生对象

入园幼儿年龄满3-5周岁。其中,小班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收实际居住黎川县城的适龄幼儿,主要分以下几类:

1.城区户籍户:具有本县城区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适龄幼儿。认定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城区购房户: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祖辈房产作为入园预报名依据需祖孙三代共同居住生活,由幼儿园派两人以上上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入学后发现未实际居住在祖辈房产内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认定材料:户口簿(用祖辈房产还需提供祖孙关系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近三个月水电发票和下列三类佐证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因房产抵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产权证明;三是已交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

3.城区租房户。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租房合同和网上预报名前近三个月水电发票。

4.政策优待户: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报名时,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8月2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和招生范围

幼儿园名称

计划招生数(人)

招生范围

生源类别

黎川县幼儿园

175

第二小学片区、实验小学部分片区(黎河以东区域)的适龄幼儿

城区户籍户、城区购房户、政策优待户

第二幼儿园

150

新城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幼儿

 

 

  城区户籍户、城区购房户、城区租房户、政策优待户

第三幼儿园

125

第一小学片区(不含翡翠观湖苑、金三阁新农村小区)、实验小学片区(不含黎河以东区域)的适龄幼儿

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75

第三小学片区适龄幼儿

第四幼儿园

200

240

280

新区小学片区、第一小学片区的翡翠观湖苑、金三阁新农村小区适龄幼儿

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

50

第四小学片区适龄幼儿

备注:第四幼儿园在中、大班计划招生数未满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小班计划招生数。

五、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方案(7月26日-7月30日)。在黎川县政府门户网站、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生方案。

2.网上预报名(7月31日-8月1日)。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其监护人点击下面预报名链接或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幼儿基本信息,并准备相关原始证件拍照上传。

预报名链接:

http://59.53.92.183:88/bm/lc.html

预报名二维码:

 

3.信息审核(8月2日-8月3日)。各园对网上报名登记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信息填写、资料上传不全面、年龄不达标、重复报名等不符合规定的幼儿不予通过。

4.名单公示(8月4日-8月6日)。各幼儿园在本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8月6日上午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幼儿园现场确认。

5.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遴选(8月7日)。有意向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在报名时可勾选家长是否愿意参加现场摇号选项,确定家长代表具体做法为:当报名人数少于家长代表名额,报名家长全部入选,空缺名额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当报名人数等于家长代表名额,所有报名家长参与;当报名人数多于家长代表名额,则各幼儿园的报名家长于8月7日9:00到黎川县幼儿园四楼多功能室参与现场摇号,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家长代表资格。

6.电脑派位(8月10日)。若报名合格幼儿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报名合格幼儿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在县幼儿园举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监察室、家长代表等人员现场参与,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全程录像。

7.结果公示(8月11日-8月13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预录审验(8月14日-8月15日)。公示无异议的电脑派位拟录幼儿家长携带户口簿、出生证、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到注册,审核通过后可正式入园。

六、注意事项

1.六所幼儿园同时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系统设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适龄幼儿身份证号和所选园所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预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重报或资料填写不真实者,一经查实不予通过。

2.双胞胎或多胞胎可申请“一号派位,同园录取”,并捆绑录入幼儿信息,如未申请,则默认按“一人一号”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报到注册、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录取名额不能转让。现场资格审核的材料要与报名系统提交的相一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城区公办幼儿园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县教体局指导和监督各幼儿园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生监督电话:0794-7503092。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幼儿园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办法,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各环节的管控,畅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报名咨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幼儿园情况一览表:

幼儿园名称

办园等级

收费标准

学期总费用

联系人

黎川县幼儿园

省级示范园

保教费500元/月,伙食费180元/月

秋季学期3400元(5个月),春季学期2720元(4个月)

毛老师

第二幼儿园

市一级一类幼儿园

保教费350元/月,伙食费180元/月

秋季学期2650元(5个月),春季学期2120元(4个月)

江老师

第三幼儿园

城区普通幼儿园

保教费300元/月,伙食费180元/月

 

秋季学期2400元(5个月),春季学期1920元(4个月)

 

胡老师

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

城区普通幼儿园

邓老师

第四幼儿园

城区普通幼儿园

李老师

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

城区普通幼儿园

保教费220元/月,伙食费150元/月

秋季学期1850元(5个月),春季学期1480元(4个月)

王老师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6日

 

来源: 黎川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