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7/2024-30619
发文机关: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事务(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一、事务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基建施工占用城市道路。
(1)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总平面布置图;
(2)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人行道通行能力,占用后人行道要留有2米以上宽度,不得影响市容和交通。
2、店面装修占用城市道路 。
(1)工商许可和有关平面图和效果图;
(2)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人行道通行能力,占用后人行道要留有2米以上宽度,不得影响市容和交通。
3、公用事业服务占用城市道路。
(1)应持有县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确认从事公用事业服务活动的有效证明文件(批文或纪要);
(2)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人行道通行能力,占用后人行道要留有2米以上宽度,不得影响市容和交通;
(3)占用城市道路举行庆典活动的,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造成公共安全隐患。
4、经营性占用城市道路。
(1)符合城市规划;
(2)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人行道通行能力,占用后人行道要留有2米以上宽度,不得影响市容和交通。
七、申请材料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审批表;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3、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4、占道效果图
八、特殊程序
需对现场进行勘查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核实挖掘面积和应缴金额—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占道费收费标准》收费。
市中心区内:占用主次干道经营0.7元/ m²·天,基建或其它占道0.3元/ m²·天;占用支、区间道路经营0.6元/ m²·天,基建或其它占道0.2元/ m²·天。
市中心区外:占用主次干道经营0.4元/ m²·天,基建或其它占道0.2元/ m²·天;占用支、区间道路经营0.4元/ m²·天,基建或其它占道0.1元/ m²·天。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一、事务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六、受理条件
需要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处置的法人及自然人。
七、申请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建筑平面图
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排放处置计划、方案
5、与环卫所签订的《渣土处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6、涉及住房建设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一、事务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需要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法人及自然人。
七、申请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4、作业点及环卫设施的计划书和布局图
5、务目建议书或者务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生活垃圾处理范围意向书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四):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高频)
一、事务名称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高频)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开挖城市道路的(含开通道口),应持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2、提前制订开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已明确;3、铺设管线不得与其他管线位置冲突且保证与其他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申请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申请道路挖掘地点、现状说明及图纸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保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持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5、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及施工方案。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核实挖掘面积和应缴金额—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改造人行道 | 平方米 | 86.4元 |
石材路面 | 平方米 | 769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石材人行道 | 平方米 | 550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沥青路面 | 平方米 | 410元 |
水泥砼路面 | 平方米 | 340元 |
彩色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210元 |
广场砖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430元 |
普通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108元 |
水泥砼砂浆抹面人行道 | 平方米 | 64元 |
土质人行道 | 平方米 | 45元 |
路沿石 | 米 | 96元 |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五):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一、事务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法人及自然人。
七、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窗口可免费复印)
3、城市道路保护措施方案;
4、交警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
5、行驶车辆行驶证;
6、行车路线示意图。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确定行驶时间、路线;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60吨以上:0.2元/米·次;60吨以下:0.1元/米·次。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六):户外广告类审批
一、事务名称
户外广告类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六、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2、能提供设施制作说明、完善的安全措施方案;
3、临时占用公共场地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七、 申请材料
1、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类审批行政许可审批表;
2、广告平面效果图;
3、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七):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服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一、事务名称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服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在道路、桥梁上建设服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2、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材料; 3、施工图及施工方案; 4、如涉及桥梁、隧道架设管线,需提供架设管线的技术方案以及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5、铺设管线不得与其他管线位置冲突,且保证与其他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 申请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及施工方案
4、申请建设原因报告;
5、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6、城市桥梁上架设服类市政管线的,还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Φ500以下下水道 | 米 | 1152元 |
Φ600-800下水道 | 米 | 1456元 |
Φ1000-1500下水道 | 米 | 2508.8 |
单位排水管理已接入城市排水官网 | Φ500以下(处) | 6400元 |
Φ600-800(处) | 12000元 | |
Φ1000(处) | 24000元 | |
Φ1200-1500(处) | 40000元 |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八):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一、事务名称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五、受理条件
法人、自然人
六、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排水资料和图纸;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核实排水量和水质—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 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九):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一、事务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七、申请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3、设计院施工图。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核实排水量和水质—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一、事务名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
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七、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规划批准的相关文件和设计图纸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核实挖掘面积和应缴金额—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沥青路面 | 平方米 | 410元 |
水泥砼路面 | 平方米 | 340元 |
彩色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210元 |
广场砖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430元 |
普通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108元 |
水泥砼砂浆抹面人行道 | 平方米 | 64元 |
土质人行道 | 平方米 | 45元 |
路沿石 | 米 | 96元 |
Φ500以下下水道 | 米 | 1152元 |
Φ600-800下水道 | 米 | 1456元 |
Φ1000-1500下水道 | 米 | 2508.8 |
单位排水管理已接入城市排水官网 | Φ500以下(处) | 6400元 |
Φ600-800(处) | 12000元 | |
Φ1000(处) | 24000元 | |
Φ1200-1500(处) | 40000元 | |
方(圆)形检查井 | 座 | 3399.2元 |
雨水井 | 座 | 687.2元 |
不锈钢扶手栏杆(柱) | 米 | 436元 |
砼扶手栏杆(柱) | 米 | 204.8元 |
钢管扶手栏杆(柱) | 米 | 256.8元 |
汉白玉等石材护栏 | 米 | 3320元 |
管线过桥(含人行地道、天桥等) | 米/天 | 1元(超过十年以10年计) |
在人行天桥上搭钢结构便桥 | 平方米 | 2000元 |
在人行天桥上搭木结构便桥 | 平方米 | 1500元 |
改造人行道 | 平方米 | 86.4元 |
石材路面 | 平方米 | 769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石材人行道 | 平方米 | 550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余土堆放 | 米/天 | 8元 |
超重车、履带车过桥或进入市区道路维护费 | 米/次 | 60吨以上:0.2元 60吨以下:0.1元 |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一、事务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需有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方案;
2、需有临时供水措施;
3、需发布停水公告;
4、需提供与拆除、改动、迁移设施相关联的设施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协调同意的书面意见。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批准。
七、申请材料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审批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窗口可免费复印)
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方案;
4、与拆除、改动、迁移设施相关联的设施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协调同意的书面意见;
5、采取临时排水、排污的处理措施方案。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 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二):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一、事务名称
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保用年限期满;
2、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丧失保用功能或其保用功能已有其它设施替代;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已经不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规定和规划的;
4、对城市周围环境产生较严重污染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七、申请材料
1、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审批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窗口可免费复印)
3、建设务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建设务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建设规划许可证;
6、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后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三):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一、事务名称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七、申请材料
1、临时堆放搭建设施申请表
2、占道平面效果图;
3、经办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可免费复印)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 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四):城市桥梁上架设服类市政管线审批
一、事务名称
城市桥梁上架设服类市政管线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在道路、桥梁上建设服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2、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材料;
3、施工图及施工方案;
4、如涉及桥梁、隧道架设管线,需提供架设管线的技术方案以及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5、铺设管线不得与其他管线位置冲突,且保证与其他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申请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申请建设原因报告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5、城市桥梁上架设服类市政管线的,还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6、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及施工方案 。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管线过桥(含人行地道、天桥等) 米/天 1元(超过十年以10年计)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五):道路挖掘修复
一、事务名称
道路挖掘修复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六、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开挖城市道路的(含开通道口),应持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2、提前制订开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已明确;
3、铺设管线不得与其他管线位置冲突且保证与其他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申请材料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道路挖掘修复许可审批表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窗口可免费复印)
3、规划总平面图
4、施工图;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按《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费。
改造人行道 | 平方米 | 86.4元 |
石材路面 | 平方米 | 769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石材人行道 | 平方米 | 550元(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
沥青路面 | 平方米 | 410元 |
水泥砼路面 | 平方米 | 340元 |
彩色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210元 |
广场砖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430元 |
普通人行道板 | 平方米 | 108元 |
水泥砼砂浆抹面人行道 | 平方米 | 64元 |
土质人行道 | 平方米 | 45元 |
路沿石 | 米 | 96元 |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六):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一、事务名称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1、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1、树木移植:城市树木影响到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确实无法避让的;现有绿地树木,需要更新调整的;树木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采取修剪、防护等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危害的;其他确需移植的;
2、树木修剪:城市树木危及邻近居民、建筑和设施安全;城市树木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需求,如采光,通行等;城市树木严重影响有关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他确需修剪的;
3、树木砍伐:树木已死亡;符合移植条件,但树木所处位置无法进行移植施工操作的;树木断干,倒伏、无法救护成活的。
七、申请材料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文件;
2、务目施工平面图、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平面图,迁移名树名木、树木移植、大修剪方案(含现状树木位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务目附属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和图纸;
5、务目完工后恢复协议(包括恢复承诺书、恢复具体时间和方案)。
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七):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一、事务名称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六、受理条件
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绿地内有关管线维修需要;不破坏本区域绿化景观,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临时性设施安放需要;确定临时占用绿地内植物的移植及占用期满绿地恢复的施工单位;其他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
七、申请材料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文件。
2、务目施工平面图、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平面图,迁移名树名木、树木移植、大修剪方案(含现状树木位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务目附属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和图纸
5、务目完工后恢复协议(包括恢复承诺书、恢复具体时间和方案)
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窗口可免费复印)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八):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迁移名树名木审批
一、事务名称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3、迁移名树名木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名树名木保护条例》;
六、受理条件
因特殊需要迁移名树名木;制定了迁移方案,有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移植,并在五年内负责养护;移植费用以及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的批示和文件。
七、申请材料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文件;
2、名树名木生长地点方位图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
4、建设务目规划文件及其附图
5、建设务目总平面图;
6、名树名木移植方案。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十九):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保用性质审批
一、事务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保用性质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经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施工需要
七、申请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保用性质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4、同意该务目开通的批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意见、人民政府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批复等)1份;
5、现场图纸或照片1份;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 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二十):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一、事务名称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具备实施绿化设计方案的人员,有完整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具备满足绿化设计的资质条件,有相关的务目批复文件
七、申请材料
1、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审批申请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4、县发改委立务批文1份;
5、《建设务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务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务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
7、绿化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园林景观相关资质),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园林景观相关)及身份证,外地企业需进赣登记证1份;
8、绿化设计总平面图(1:500-1:1000)、植物(乔、灌木)配置图(1:250- 1:500)、竖向设计图、景观设计施工图、绿地面积计算图(建筑周边1.5米除外)、设计文本(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此务所有资料要求附光盘;(蓝图要求序号折成A4纸张大小)1份;
9、工程范围内原有绿化分布图,明确树种、规格和拟处理方式,反映原有绿化与拟建建筑物及规划道路关系等内容(工程涉及迁移、砍伐树木时须提供)1份;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
事务(二十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一、事务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二、办事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五、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有相关的务目批复文件,务目绿化工程已完工,绿化工程的施工由相关施工单位承担,有园林绿化竣工图
七、申请材料
(一)部分验收:
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验收申请报告及部分验收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4、需要验收楼栋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竣工图(总平面图、乔灌木等植物配置图、苗木表)并附光盘,蓝图要求序号折成A4纸张大小(竣工图纸要求加盖竣工图章、绘图人员签名;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全部验收:
1、园林绿化竣工备案表一式两份;
2、园林绿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1份;(窗口可免费复印)
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原件1份(绿化总平面图、乔灌木等植物配置图、苗木表)并附光盘;蓝图要求序号折成A4纸张大小;
6、绿地面积测量报告1份。
八、 特殊程序
无
九、中介服务
无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批—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期限
即办件
十二、事务收费
不收费。
十三、 网办地址
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34&orgCode=361022000201041000&flag=gj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4-7517876或现场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0794-7500876
十六、办理地点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综合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