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0/2024-30164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年上半年,黎川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黎川。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多措并举增强度,污染防治攻坚又见新成效
1.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进一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确保40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材料的完成,加快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保障类豁免企业清单、用车大户清单及货车白名单编制工作;开展砖瓦窑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砖瓦窑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对辖区内砖瓦窑企业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砖瓦窑企业摸底排查台账。投资160余万元建设秸秆焚烧铁塔视频高空监控项目,在全县9个乡镇和工业园区安装了20个高空监控摄像头,覆盖面积565平方公里(拍摄黎川视频点)。秸秆焚烧铁塔视频高空监控项目的应用,有效提升了秸秆焚烧监管力度,为美丽黎川建设提供科技助力。
2.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一是促进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完成排查整治任务。目前黎川县共排查出25个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工业排污口3个,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2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3个,整治合并排污口5个,这25个入河排污口都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敏感区内,黎川张家省考断面上下游10公里范围内经全面摸底排查无入河排污口;二是加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及监测预警能力,确保饮用水安全。我局开展了“抚州市黎川县城南水厂(龙头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多次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纳;三是开展11个乡镇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目前已编制《黎川县乡镇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正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建设工作。
3.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我县202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数为16个,目前已完成中田乡河东村、华山镇华频村、熊村镇下街村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另荷源乡畲上村、潭溪乡大芸村、潭溪乡河西村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在建设中,剩余1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向县政府申请统一入库实施;启动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风险分析项目,目前已正式挂网;引导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的排查与监管,持续推进33家存在危废的企业实施危废管理库房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积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切实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保障所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安全利用。
(二)聚焦整改抓落实,环境问题解决取得新进展
1.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积极做好群众环境信访的处理反馈工作,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0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受理及时、处置迅速、归档规范,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2.积极做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2023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黎川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148个,主要包括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其中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0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7个,33个长期坚持问题达序时进度,1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交办信访件问题45个,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销号。
3.全力以赴迎接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为做好督察组进驻江西下沉我县期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我县成立了协调联络组,多次召开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部署会议,对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下层一线督导调度我县环境短板问题整改工作。督察期间接到2个反馈问题线索和5个信访件,“反映抚州市黎川县德胜关水汇入黎滩河上游约300米岸边露天倾倒上万吨白色固体废物。”已高质量完成整改;6月2日上午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下沉组到德胜镇东山村东山采石场、日峰镇畜牧场花园坑采石场这两家矿山察看矿山修复治理情况,目前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5个信访件2个关于“熊村镇岭下村桂杨坑山上60多亩林木被毁”为重复件且为不属实件,“日峰镇张家玉湖水库”3个信访件部分属实,属实问题已核实原因,已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三)严管严控破难题,环境执法监管得到新提升
紧密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建立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整合大气、水、固体废物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减少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健全频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近6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行政处罚3件,累计罚款18.305万。
(四)助力发展优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展现新作为
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上半年,督促县区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提交,并报送省市。截至目前,我县提交率为100%;对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频审频批,包括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3家,变更排污许可证2家,辅助市局变更排污许可2家。
2.不断提升帮扶水平。一是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累计监督帮扶企业37家,出动人员80余人次,发现问题40余个,立行立改、解决企业问题35个。二是靠前服务县重大项目,上半年共审批环评项目3个(政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1个、其他工业类项目2个)并频网报送至省市,还有2个项目已开完专家会,正在修改中。三是指导企业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6个,线上线下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20余次。
3.切实履行监测职能。一是开展例行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对原有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监测。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每季度开展1次水质监测,并按要求将监测结果上贯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对非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每年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一季度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已完成监测及数据上贯,目前正在开展二季度入河排污口监测。二是做好监测实验任务。2024年2月26日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共通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15个项目;2024年3月出具首个监测报告,目前已出具监测报告12份,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报告,已制定扩项15个CMA项目计划。三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及保护。我局在惠民水库建设了1座面积为60平方米的标准化水质监测站房,并配备一套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水质监测数据已与省厅频网。且安排专人进行饮用水源水质日常监管与数据审核,发现水质问题能做到第一时间汇报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2024年上半年由于雷电天气导致站房多次停电,均及时检查出电路问题并进行检修,恢复水站供电,有效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五)加强宣贯促氛围,贯播生态理念焕发新面貌
1.强化信息公开。2024年上半年,“抚州环保”公众号上稿26篇,“江西新闻”采用6篇,“中国网”采用2篇,作风建设简报信息采用1篇,生态环境部政务信息采用12篇;向县委办、政府办报送党委信息21篇;向县国安办报送情报和危机管控材料5篇。
2.开展系列宣贯。一是组织“生物多样性 你我共参与”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贯活动,提升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二是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在孔庙广场开展“六五”环境日宣贯活动,共制作展板11块,发放宣贯资料2000余份,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500份,环保袋15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宣贯效果。三是向企业职工发放了环保法律知识读本,共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手册200余份。
3.展现铁军风采。我局选派两位选手参与2024年“我是生态讲解员”比赛,分获市一、二等奖,其中一选手参加省比赛获省一等奖,并将由省厅推荐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我是生态讲解员”比赛。推送的美丽中国建设宣贯片获得了市优秀奖。
(六)党建引领铸铁军,党建业务融合迈出新步伐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今年上半年以来,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展开学习交流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心得体会交流6次;2月份开展了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1次,3月份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1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3次,赴县勤廉文化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结合案例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大会,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一本《条例》,党支部集中学习《条例》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局干部参加省市生态环境党纪教育开班式,聆听省、市领导及专家授课,局党组制定学习计划,有过程、有步骤开展集中学习2次,开展集中发言交流2次。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配合黎川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多次召开会议贯达研究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对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整治环评领域突出问题、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里存在涉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一并纳入我局整治工作范畴。截至目前,全县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向县纪委提交问题线索12个,今年上半年以来共为群众办实事10件。
3.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坚持全员学。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贯达学习省厅、市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制定《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3次领导小组调度会和3次工作专班调度会;坚持会前学。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坚持股室学。给每个股室发放知识手册,股室负责人牵头每周开展1次集体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对照自身岗位职责,加强学习主动性,让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抓好问题整改。查摆出作风问题12个,制定整改措施12条;个人共查摆出问题269个,制定措施251条,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推动每个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开展承诺践诺,确定单位和个人承诺事项,建立践诺工作台账,共收集单位、股室承诺书5份,干部职工个人承诺书32份,干部承诺践诺事项96项。实行督查通报。督查组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办公室卫生等情况每周进行1次检查,要求股室负责人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省厅通报的信访处理不力、不及时的2名同志已进行严厉批评和提醒谈话。
二、省市综合考核指标情况
省市对县级考核工作中我局承担工作主要有五项,分别为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固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水环境目标完成率。年度目标及排名情况如下:(1)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2023年考核情况为全市第3,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第2,目前预计排名为全市第2;(2)固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2023年考核情况为全市第3,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第2,目前预计排名为全市第2;(3)PM2.5年平均浓度2023年考核情况为全省第10、全市第3,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第8、全市第2,1-5月PM2.5年平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排名为全省并列第12、全市并列第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2023年考核情况为全省第10、全市第3,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第8、全市第2,目前1-5月优良天数比率为99.3%,全省并列第8、全市并列第3;(5)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率,2023年考核情况为全省并列第1,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并列第1,目前排名预计全省并列第1。
三、存在问题
今年上半年以来,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势头,但还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抬头现象,“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不够有力。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不稳。受历史性、区位性、结构性等因素以及气候等外部因素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张家出境断面水质反弹的压力较大。三是生态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企业环境管理还不够规范,舆论监督压力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县。不断夯实基础设施,补齐短板,争创省级生态县,将生态创建作为“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成果体现。
(二)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战。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30个专项行动,完成大气、水、土壤、总量减排等方面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三)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化解与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四)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督查,按整改时序完成各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五)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效能,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对生态创建、污染攻坚、执法监管等宣贯力度。